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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7月21日从江苏省安监局传出消息,今后与周边的企业或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地方政府证明消除危害的,将一律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江苏目前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000余家,但不少企业因城市和企业自身发展等原因,与周边社区变得过于‘亲近’,极为危险。”江苏省安监局有关人士介绍,该局近日下发文件并明确要求,已建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其周边的企业或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由其所在地县(市、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意见,证明已采取措施并消除了危害,或者证明已列入搬迁计划并制定措施确保搬迁前安全生产的,方可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一律关闭;继续生产的,均属于非法生产。省安监局同时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内部也要严格执行安全间距:企业内部生产、储存及辅助配套工程的装置、设施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一律停产整顿,整改经安全评价机构确认后,方可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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