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国有重点煤矿292处(增加安徽1处)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中,到2007年6月底,开展瓦斯抽放的矿井有273处,占93.5%,累计抽放瓦斯14.27亿立方米,瓦斯利用4.30亿立方米(其中民用2.81亿立方米,发电用1.49亿立方米),瓦斯利用率为30.1%。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开展瓦斯抽放的有:山西、辽宁、吉林、江西、山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中煤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等11个统计单位,占52.6%。瓦斯抽放率在70.0%以上的有:抚顺老虎台矿、鸡西张新矿、鸡西城子河矿、鹤岗振兴矿、阳泉三矿竖井、阳泉五矿、铜川下石节矿、松藻同华矿8个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