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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祖远在全国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6/01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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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徐祖远

  (2008年6月1日)

同志们:

  我就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地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治理工作,讲两点意见。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战略部署,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交通运输特别是旅客运输,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促进农村人便于行、货畅其流,为繁荣农村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到2007年底,全国农村公路里程已达到313.4万公里,98.9%的乡镇、88.2%的建制村通了公路,全国所有省份都出台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公路逐步实现了有路必养,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向农村公路延伸,农村公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进程,目前已有97.3%的乡镇和85.2%的建制村通了班车,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不断强化,各地交通部门对农村客车技术状况加强巡查和监管,开展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农村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农村客运安全事故稳步下降。

  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农村运输业的繁荣。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农村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等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非法改装的拖拉机和三轮汽车载人现象较为普遍,恶性事故时有发生,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开展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人治理工作,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以人为本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治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履行职责,为农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积极促进农村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切实落实责任,把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这次会议精神,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和行业实际,制定详细的治理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加强行业监管,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部的统一安排,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严格质量管理,特别是要重视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和选择。要继续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和安全状况,逐步把农村路建成既与自然相和谐的"风景路",又注重保护生命的"安全路"。

  2、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大力扶持农村客运发展。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以及财政、发展改革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从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运行规定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快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的普及,不断提高农村客运的服务范围和通达深度。

  3、规范农村运输市场,提升客运安全监管水平。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作为工作重点,严把农村客运市场准入关,严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经营者、车辆、驾驶人员从事农村道路客运。同时,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强化对司乘人员的教育,严格落实车辆维护检测制度,并建立客运车辆技术档案,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农村客运市场环境。

  4、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农村地区无牌、无证车辆以及非客车载客等违法行为,防止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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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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