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的通知
安监总应急〔2008〕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指示,全面检验、考核矿山救援队伍技术、战术水平,推进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整体素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举办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时间
2008年9月20日至22日。9月19日(星期五)报到。
二、 竞赛地点
山西省孝义市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救护大队(地址:山西省孝义市城关镇)。
三、 项目设置
设置模拟救灾、医疗急救、理论考试、呼吸器操作、综合体能、团体和个人全能七个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规则》(另发)。
四、 参赛队伍组成
每支参赛救护队由9人组成(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7人)。其中:模拟救灾、理论考试7名队员全部参赛,医疗急救3名队员参赛,呼吸器操作、综合体能2名队员参赛(个人全能选手参加模拟救灾、理论考试、呼吸器操作和综合体能四项竞赛)。
五、 表彰奖励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山西省人民政府对团体、单项和个人全能的优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 参赛指战员条件
参赛队员需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年8月8日以后出生),并取得救护队员培训证书。
七、 有关要求
1.本届竞赛是一次全面检验、考核矿山救援队伍技战术水平,提高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整体素质的竞赛,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参赛队伍,挑选优秀队员,严格训练,充分展现技战术水平。
2.代表队名额分配如下: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各选派1个代表队,河南省选派2个代表队,山西省选派3个代表队,汾西矿业集团公司选派1个代表队,共计34个代表队。
3.请各有关单位在2008年6月2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参赛项目及《指战员登记卡》,以传真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竞赛组委会秘书处,经竞赛组委会资格审查合格后参赛。人员或参赛项目如有变更,须提前向竞赛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联系人:贾春玉、陈刚
电话:010-64463772、64463327(传真)
电子邮箱:jyc@chinasafety.gov.cn
4.请山西省孝义市人民政府、山西焦煤集团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做好竞赛相关筹备工作。
联系人:牛永平
电话:0354-7090412,手机:13935821950
传真:0354-7090417、7090119
附件:1.第七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参赛人员报名表
2.矿山救护队指战员登记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