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8年5月6日)
内蒙古是一个煤炭资源大区。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与资源开发利用,在煤炭生产快速增长的同时,煤矿事故伤亡总量稳定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十五"以来,全区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保持连续下降趋势。"九五"期间年均发生236起、死亡351人,"十五"期间年均81起、死亡140人,目前年事故死亡人数稳定控制在百人以内。2007年,全区煤炭产量3.54亿吨,发生事故35起、死亡69人,没有重特大事故,百万吨死亡率0.197。今年一季度,全区原煤产量9818万吨,增长36%,全年预计产量4.2亿吨;一季度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百万吨死亡率0.011,与去年同期比,事故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分别下降83%和89%。地方煤矿实现零事故。
近年来,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整合煤炭资源,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2005-2007年三年关闭小煤矿853个,淘汰落后产能3000余万吨,全区煤矿数量由2005年初的1378处减至525处,减少了62%。今年还将关闭小煤矿40处,淘汰落后产能600万吨。到2010年,单井规模30万吨以下煤矿全部退出市场。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规定新建井工煤矿年开采能力不低于120万吨,露天煤矿不低于300万吨,鼓励大型国有重点企业整合地方煤矿,地方煤矿整合技改必须达到30万吨以上。全区煤矿平均单井产能增至近70万吨,年产120万吨以上大型矿井达115处,占总能力的70%以上,其中年产1000万吨以上的矿井14处,占总能力的40%左右。国有大中型煤矿产量占到总产的2/3以上。到2010年,全区矿井平均单井规模要提高到100万吨以上,矿井数量控制在400处左右,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200个以内。大力推进产业升级。积极发展煤电联营、煤电化一体化等项目,认真开展煤炭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着手重组4个5000万吨级、10个1000万吨级以上的煤炭企业集团,推进煤炭深加工和就地转化。到2010年,煤炭洗选比重达60%以上,就地转化率达50%以上。
二、努力提高煤矿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十五"期间全区累计投入煤矿技改资金15亿元,全区煤矿机械化采煤量占到总产量的80%以上,矿井回采率由原来的30%左右提升至60%以上;部分煤矿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和闭路全过程监控。到2009年,全区煤矿机械化程度将达到90%以上,单井规模120万吨以上的煤矿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单井规模60万吨以上的煤矿全部实现高档普采。今年年底前,全区将有200处以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2010年前,所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实现正规回采,60%以上的煤矿实现信息化管理。
三、创新管理方式和制度,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重点推进了四大系统工程。一是实施煤矿双回路系统改造工程,结束了地方煤矿单回农电网供电历史,提高了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完成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程,建起了煤矿井上与井下,煤矿与旗县、盟市监管部门互联互通的瓦斯监测监控远程网络。三是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系统工程,严格落实煤矿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建立旗县(站)、盟市(分局)、自治区(省局)三级重大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形成了防水、火、瓦斯、冒顶等灾害的预警、预报及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四是推进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系统工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行地方煤矿派驻安全监察员制度,切实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网络。
四、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积极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依法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推行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矿区水土保持、矿山土地复垦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下大力气抓煤田火区治理。坚持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科学有序的原则,发挥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指挥网络功能,采取现场勘察、现场审查、现场督察等办法,已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步重点工作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围绕巩固成果、打好基础、提高水平,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整合煤炭资源与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相结合。要以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为龙头,继续大力搞好煤炭富集地区的煤矿整合,集聚资源,构筑大企业、大集团,推进集群化发展,提高现代化生产能力、竞争实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坚持煤炭基地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将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基地项目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协调推进,建设环境友好型、生产安全型煤炭基地。
三是坚持发展煤炭产业与推进煤炭深加工相结合。转变煤炭生产方式,主攻煤炭产业延伸,重点抓煤炭资源转化和深加工。加大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大力发展煤制油、煤化工、煤转电、洗选精煤等深加工产业,提升产业发展档次和水平。
四是坚持抓煤炭生产与抓安全责任落实相结合。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权制。坚持不懈地开展好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搞好对煤矿业主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落实驻矿承包责任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