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2008年5月6日)
山东是全国主要产煤省份之一,现有生产矿井245处,2007年生产原煤1.4亿吨。近年来,我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围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抓基层、基础深化,着力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制定下发了加强全省大中型和小型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创新安全文化机制,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2007年有101处矿井建成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充分发挥相关高等院校、企业技术学院和安培中心作用,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技能为目的,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从矿长到区队长、班组长和员工,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对包工队和临时用工全部进行了清理。
二、抓科技兴安,着力提升矿井装备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制定了全省煤矿技术改造规划,分类提出改造的重点项目,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矿井采掘、机电、运输等主要生产设备的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力度,加快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建设步伐,大力开展科技攻关,提高矿井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2007年全省煤矿安全投入达14.5亿元;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77.9%和70.6%;有77.3%的矿井已经联网,年内实现全省监测监控联网;有41项成果获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
三、抓隐患排查整治,着力落实预防为主方针,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建立健全了"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查、摆、改"、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整治大检查。重点抓了地表与老空水害、大矿周边小煤矿、资源枯竭矿井、采深超过1000米矿井以及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井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督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省政府直接下达整改指令,由分管市长负责落实;落实不力的,当作事故查处。2007年全省煤矿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5284项,已整改15200项,整改率达到99.5%。
四、抓小煤矿整顿关闭,着力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办矿门槛
从2004年开始理顺办矿体制,取消村办和个体办矿,目前已有151处乡镇煤矿上划为县(市)煤矿,乡镇煤矿由2004年底的214处减到目前的31处。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将34处小煤矿整合为14处煤矿。按照国家打好小煤矿关闭攻坚战的部署,编制实施了全省煤矿整顿关闭三年规划,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2005年以来共关闭煤矿167处,超额完成关井任务,并保证了矿井关闭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五、建立应对突发自然灾害预警预防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我们深刻汲取因自然灾害引发的2007年"8.17"华源煤矿事故灾难教训,加强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的联动工作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同时,围绕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修订各级应急预案,加强煤矿井下"三条生命线"建设,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省政府还拨专款2000余万元,建立了省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4月9日挂牌运营,装备排水能力达到4500立方米/小时。
六、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建设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去年以来,先后制定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各类所有制企业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各级煤炭管理队伍和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开展联合执法。要求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带头下井检查安全生产,其中省级每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进一步严肃责任追究。2004年以来,全省共有961人因发生事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0人。
通过以上工作,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连续四年百万吨死亡率在0.3左右,2007年为0.14,今年一季度为0.12。但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8.17"事故灾难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是我省75%的生产矿井受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五大自然灾害威胁严重,隐患突出;二是老矿井安全管理难度大;三是年产30万吨以下小煤矿还占59%以上,装备水平相对较差;四是个别地方和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依然存在,安全基础工作还不牢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部署,以"隐患治理年"为总抓手,集中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水、火、瓦斯、煤尘和冲击地压等灾害的防治,特别是加强对地处河道、水库、泄洪区、低洼地及受地表水害威胁煤矿的隐患治理,坚决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继续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严格关闭标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联合执法,确保年底前淘汰关闭9万吨以下26处小煤矿,并切实防止关闭前突击生产引发事故。
第三,着力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事故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继续抓好矿井停产撤人演练,提高煤矿应对事故灾难能力。
第四,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程措施,大力推广先进适应技术,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