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思想上重视,部署上起步早,行动上落实得快。目前,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已向全省各市(州)下发了5个专门通知,召开了1次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
4月17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迅速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4月16日,省政府召开安委会2008年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传达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分析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动员和部署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要求各地各部门从4月中下旬开始,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全力以赴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李成云副省长要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做到4个100%,即省督查市要做到100%,市督查县要做到100%,县对乡镇和辖区企业督查要做到100%,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县级部门组织"回头查"要做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