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链接
湖北省监管局:扎实开展化工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提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4/25 08:30
稿件来源:
【字号 】   【打印本页】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省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湖北省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近几年,我省化工行业发展较快,行业产值每年增幅在20%以上,2007年,全省化工(含石化)行业产值达1100亿元。据统计,全省规模以上化工企业758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9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0085家,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170家,经常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1337家,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197家,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29家。

  近三年来,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每年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事故指标范围内。

  二、2007年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2007年,国务院决定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国家总局也印发了《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湖北省实际,我们在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和隐患排查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召开两次贯彻会议,落实上级指示精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我省制定了包括危险化学品在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方案》,2007年5月底,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同志到会作动员讲话,全面部署了我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2004年以来,我省每年都认真组织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2007年,根据国家总局要求,我省制定了《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重点内容。各地结合实际细化了工作方案和措施。2007年6月20日,省政府在仙桃市召开了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现场会,省委常委、副省长阮成发主持,周坚卫常务副省长讲话。会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7]86号),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开展三次督查活动,排查治理一批隐患

  湖北省安监局在2007年组织了3次隐患排查治理调研和督查活动, 6月份对部分市(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8月份对全省市(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11月份对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省安监局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由省安办或省局下达了隐患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二是要求各地对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时间、措施、预案等,挂牌督办;三是对省局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其他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2007年,全省在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中,共检查各类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单位1066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11284个,投入整改资金18650万元,已整改11035个,整改率97.8%。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单位92家,关闭和取缔危险化学品单位80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家。

  (三)组织四次事故“说清楚”,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2007年,针对不同类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我局召开了4次事故“说清楚”会,由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对事故经过、原因、教训、措施、责任处理等进行“说清楚”。其中1月份的事故“说清楚”会是针对氮肥事故召开的,有40多家氮肥企业和各地安监部门参加会议,6月份在仙桃召开的全省化工行业隐患整治现场会上,由仙桃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仙隆化工公司“6.14”火灾事故进行了“说清楚”,全省各地安监部门、环保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重点化工企业共120人参加会议。

  三、2008年开展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

  国务院安委会把今年定为“隐患治理年”,就是要把治理隐患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我省制定了“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我省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年”活动取得实效。2月28日,在武汉召开了全省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工作会议,对今年隐患排查治理和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首先是建立隐患排查机制。要求各化工企业落实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按照分层、分类、分级的原则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分层就是按厂级(公司)、车间(分公司)、班组(工段)分层次查找隐患,厂级每季度一次,车间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要有记录和台帐;分类就是组织专家参加的工作专班,从工艺、设备设施、电气、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等方面查找隐患;分级就是对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对一般隐患由车间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及时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对化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省局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督查活动,全年检查企业不少于100家;市(州)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检查督查活动,县(市、区)局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对化工企业的全面检查。

  其次是建立隐患治理机制。要求各化工企业对于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治理,实行隐患公开制度。对重大隐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措施、经费、人员、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必要时,报告同级政府并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二)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象与重要时段

  针对我省实际,化工行业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企业是化肥厂、氯碱厂、农药厂、黄磷厂、工业气体厂、成品油经营单位以及近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重点产品是液氯、液氨、硫酸、甲醇、甲醛以及剧毒化学品;重点工艺是硝化、磺化、重氮化反应;重点地区为武汉、宜昌、襄樊、荆州、荆门、孝感、黄冈等7市。

  重要时段为“两会”期间、奥运会期间以及四季度期间。按照国家总局关于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落实的精神,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时段(2月-4月)

  (1)督促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2007年隐患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的整改;

  (2)对氮肥行业集中整治,重点是: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搬迁工作、开停车及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管理等。

  2.第二时段(5月-7月)

  (1)开展百日安全督查活动,对7个重点市的重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2)对农药行业集中整治,重点是:新产品试制的安全管理、租赁厂房从事化工生产的许可手续、应急救援措施及安全防护器材等。

  3.第三时段(8月-10月)

  (1)加强对加油(气)站的安全监管,监督加油(气)站的经营单位在奥运会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2)对工业气体行业集中整治,重点是: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企业规模和安全生产条件、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

  4.第四时段(11月-12月)

  (1)加强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试生产安全;

  (2)以防冻、防凝、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防止出现“三超”和“三违”现象。

  (三)把隐患排查治理、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和其他工作有机结合

  1.与防范各类事故,严格责任追究相结合。今后,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单位,一律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一律实行事故 “说清楚”,对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市(州)安监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到省里进行“说清楚”;一律下发事故通报,强化事故分析工作。

  2.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一是要求各地进一步排查和清理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对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条件、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未经“三同时”或“三同时”手续不全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二是对重大隐患没有治理销号的危险化学品单位,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或原有许可的延期手续。

  三是对于停产整顿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由安监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3.与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相结合。要求各化工企业要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即将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企业安全基础,省局计划在去年完成120家化工企业标准化考核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再完成180家标准化考核工作;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履行化学品登记责任,在今年内全部完成化学品登记工作。

  4.与推进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和化工企业搬迁工作相结合。由于历史原因,我省部分地区化工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够。2007年4月,我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工作的通知》,提出了33家周边安全距离不够的危险化学品单位搬迁名单。目前,已完成搬迁的企业有5家,已停产转产2家,已制定搬迁计划(方案)的有19家。

  2008年4月2日,在新一届政府常务会议上,省政府领导再次强调要下决心解决化工企业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落实企业搬迁工作,推进化工园区的规划建设。从2008年1月1日起,凡不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各地一律不得办理安全审批手续。

  四、今年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2月份,省局召开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工作会议后,武汉、黄冈、鄂州等地也分别召开了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治理工作会议。武汉市在会上下发了实施方案,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步骤、内容进行了布置;黄冈市在会上对近期两起化工企业生产事故进行了“说清楚”;鄂州市在会上表彰了先进,交流了经验。目前,全省17个市(州)大都制定了 “隐患治理年”实施方案。

  2008年3月25日至4月5日,针对我省今年以来氮肥、农药企业事故频发的情况,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局组织了四个检查组,分别对武汉、宜昌、襄樊、荆门、孝感等10个市(州)的氮肥、农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省局统一下达整改指令书,各地安监部门负责督办。

  检查中也发现了部分市州和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一些好的作法。黄石市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坚持三个落实,突出三个重点,搞好三个结合”,孝感市以“五抓五促”推动隐患排查治理,随州市明确了“排隐患图、查危险源、拉监管网、建资料库、防大事故”的工作要求。宜化集团公司在今年隐患治理活动中,开展“平安宜化年”和“隐患治理风暴”活动,制定了《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提出了与事故赛跑的管理理念;湖北兴发化工集团开展“全员事故预想”活动,发动全体员工提出事故假设以及防范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4月15日,接到国家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向政府进行了汇报,并于4月16日召集有关处室制定了活动安排方案,初步安排从4月28日起,对我省危险化学品及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较重的11个市进行督查,共100天左右。督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从业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点行业的应急救援工作。我们相信,通过这次督查活动,必将进一步促进我省化工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提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杨宇虹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查 询 电 话: (010)64463366 事故举报电话 010-64294453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010-64237232
协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统计司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