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和我省“安全生产执法年”部署,去年3月份,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为主题的“2007行动”。自开展“2007行动”以来,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全力指导、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各级安全监管干部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收获了一些工作体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现向会议简要汇报一下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2007行动”工作情况。
一、“2007行动”的基本情况
为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2006行动”成果,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促进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我局在2007年3月作出部署,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07行动”,并将该专项行动作为我省2007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线。整个“2007行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限期整改、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在时间安排上,从4月开始,到12月结束,共9个月时间。
(一)“2007行动”的主要工作内容
“2007行动”突出了“一手抓安全隐患整治,一手强安全监管基础”的思路,在行动的具体安排上,重点强调了和布置了九方面要求。一是维护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工作严肃性,坚决取缔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对未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二是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对列入搬迁计划企业、沿江沿河设立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安全生产状况综合评估等级为C、D类的企业。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整改后又回潮反弹的,予以行政处罚和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三是全面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把好项目设立、设计、竣工验收安全审查关,做到关口前移,杜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先天不足的情况,提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化工科研试验性(中试)生产、新建化工项目试生产、化工装置大修拆除以及化工场所(容器)封闭、半封闭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研究制订相关监管办法。五是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问题。研究制订相应安全监管规定和办法,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监管工作,持续改善和提高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六是开展化工、医药产业园区(集中片区)专项整治。督促园区(集中片区)管理部门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和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一些园区(集中片区)内企业间安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构成相互影响,或它的设置已对周边居民、重要公共设施、饮用水源等构成重大威胁的,要提请当地政府实施规划搬迁或关闭。七是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专人及时跟踪掌握本地区列入搬迁或关闭计划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或关闭情况,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在200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搬迁或关闭工作。八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及时跟踪掌握本地重大危险源变化情况。在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要求设置固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九是督促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目前,2007年我省发生的6起危化品死亡事故都已结案,共处罚单位6家,罚款71万,个人处罚7人次,罚款31.5662万。十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统计和分析工作,全面科学地分析、预测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1.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督促各地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我局在下发“2007行动”工作方案时,就明确提出了“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06年减少20%、力争减少30%的事故控制目标”。在具体的工作方面,提出了“对重点产业的整治工作做到企业分布情况熟悉、化工装置运行情况熟悉、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熟悉、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熟悉;对重点企业指定人员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完善的企业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的具体工作要求。为确保“2007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局探索性地制定了《“2007行动”工作考核验收办法》,以百分制的计分办法对各地开展“2007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具体量化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进行通报。与此同时,我局积极争取将“2007行动”的工作情况列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2.结合实际,深化专项行动。2007年4月下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全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后,我局就立即对照已经开展的“2007行动”内容,按照“地方服从中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在转发总局工作方案时,明确提出了“四个进一步”工作要求,扎扎实实落实总局布置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2007年6月,国务院部署开展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后,我局立即结合先前开展的“2007行动”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分门别类地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内容、落实了工作责任。
3.突出重点,全面推进“2007行动”。一是结合总局提出的整治工作重点,着重开展对涉及液氯、液氨生产和其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整治。与此同时,我局进一步提出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和使用单位纳入整治工作范围。二是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取证企业“回头看”工作中,根据工作实际,组织专家力量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证企业“回头看”检查表,及时布置各地按照工作需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回头看”检查表,确保工作实际效果。三是突出强调区域性、行业性专项治理,提升行业安全管理。针对我省蓄电池和有机玻璃生产企业相对集聚的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以安全生产整治促使区域性、行业性安全管理基础水平的提高。针对蓄电池行业使用硫酸不规范的情况,督促地方采取“规范设计、确立样板、引导发展”的措施,逐步规范蓄电池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有机玻璃生产企业,鉴于其单体裂解过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特性,积极督促当地政府对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
4.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强化综合整治。一是在2006年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挂牌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重大隐患整改告示牌和重大危险源告示牌制度,通过引入员工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到位。二是研究制定规范性技术文件,力求监管规范化。为全面规范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切实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我局在全面分析省内外化工企业近三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基础上,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高发环节从制定技术规范入手,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到目前为止已制定了《浙江省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化工(科研)试验性项目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提纲(试行)》等5个规范性技术文件。三是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搬迁。借全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之势,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工作,督促各地加快搬迁工作进度,
明确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搬迁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搬迁。四是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在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确保全省500家以上企业实现达标。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促使企业完善硬件设施,改进软件管理,不断提升安全水平,使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安全要求,最终实现管理台帐化、装备机械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
(三)“2007行动”主要成效
我省各地十分重视以“2007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形成了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安全监管联动、相关单位配合、技术专家支撑的工作局面。通过努力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下降幅度较大。2007年,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共发生18起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与2006年54起相比,事故起数下降67%;发生人员死亡事故6起、共9人,与2006年17起、共30人相比分别下降35%和70%。全省大部分市未发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二是排查消除了一批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全省共排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2844家(约化工企业总数的近60%),查出隐患18638条,完成整改隐患数17959条,完成整改率96.4%;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并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1573家,收缴罚款近1500万元。通过专项行动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条件继续得到改善。
三是摸清了全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基本现状。结合隐患排查,广泛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掌握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化工、医药产业园区(集中片区)情况,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目前各地均已建立6个基本台帐。分别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基本情况台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台帐、重大危险源监管台帐、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危险化学品事故台帐,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台帐。
四是全面完成企业搬迁关闭工作。对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分类分级分阶段实施搬迁的工作计划,通过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对搬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人员全面跟踪指导并确保企业在过渡期间的安全生产。通过“2007行动”专项整治,列入省政府计划的66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全部完成搬迁或关闭;各地也相继完成了200多家化工企业的搬迁任务。这大大消除了城镇居民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隐患,提高了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五是危险化学品企业挂设“三牌”取得明显成效。自“2007行动”以来,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提出发生死亡事故单位在厂区大门口挂设“事故警示牌”、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挂设“重大危险源警示牌”、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单位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的要求。2007年发生死亡事故的6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已挂设了事故警示牌;所有重大危险源单位挂设了重大危险源警示牌,全省共设立了152块安全隐患整改告示牌,这“三牌”的挂设起到了震慑企业、教育员工、警示公众、社会监督的作用。
二、几点工作体会和启发
总结回顾“2007行动”以来的工作实践,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和启发:
第一,要坚持用安全发展理念、和谐社会理论统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在党的文件上第一次把安全与资源、环境并列提出来,“安全发展”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组成部分。在六中全会上把安全生产列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安全生产第一次定位在社会管理之中。明确了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的工作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危险化学品是五大高危行业之一,是全社会方方面面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只有在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安全发展理念、和谐社会理论统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把握规律、推动工作,才能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第二,要坚持监督与管理并举,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确保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做到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行政许可管理并举,管理是基础、监督是关键,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我省在开展“2007行动”过程中,采取定期抽查、中期督查和年终考核等方式,督促基层安全监管部门深入开展行动。重点是督促基层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发展需要。
第三,要坚持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上下功夫。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积累的因素,又有现实条件的影响。要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必须运用法律的、经济的、科技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做到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是实现关口前移的一种重要监管手段,许可证制度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基本行政措施,安全标准化是持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一条有效现实途径,应该进一步认真落实、稳定和完善,并系统化、制度化、固定化,形成较为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体系。
第四,要坚持协调协作,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监管对象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多个环节,监管主体有安全监管、公安、工商、质检、交通等多个部门。要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必须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建立起良好畅通的协调沟通渠道,在工作内容上依法分工,在工作目标上形成共识,努力形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五,要坚持依法监管,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依法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在监管工作过程中做到执法如山、敢于碰硬,是当前环境条件下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一方面在监管工作过程中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环境,解决执法不到位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议有关部门通过立法立规全方位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行为,做到有法有规可依,解决无法可依、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
三、2008年工作和下一步安排
(一)今年以来的工作
今年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确定的“隐患排查治理年”,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们已制定了《2008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安监管危化〔2008〕51号)。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了十二项工作任务,从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两个层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细化了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和深度,强调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环节和对象,制定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目前,全省各地正在按照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今年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下一步,我们将在认作总结“2007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性。立足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大局,谋划长远的治本之策,落实近期减少事故的有效措施。一是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规范》等技术性规范文件,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行为,防止检查的随意性和走形式等情况。条件成熟时,根据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专门制定某一类企业的检查规范,确保检查的效果。二是研究规范化工园区(集中片区)的安全监管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园区或集聚区域,参照江苏、天津等兄弟省市做法,积极指导各地落实区域性安全监管责任,为生产企业向园区集聚提供安全生产保障。三是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深化,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的同时,进一步研究医药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以安全标准化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最终实现事故减少的目的。
二是进一步增强隐患治理的时效性。隐患治理贯穿于安全监管工作全过程,随着标准的提高和时间的推移,安全隐患时刻在治理、也时刻在产生。一要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和省政府隐患排查的时间步骤制定详尽工作计划、落实相关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部署落实百日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总局未督查到的地市也要组织检查,确保百日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按时落到实处。二要依法严格治理隐患,按照限期整改、停产整改和吊销证件三个步骤逐步深化,严格时间概念落实隐患治理工作,促使企业增强隐患治理的紧迫感。三隐患治理情况要有档可查、有资料为证、有检查验收记录为果,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资料记录、严肃隐患治理档案管理,巩固我省“2007行动”工作机制和方法,实行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促使检查人员增强隐患治理的责任感,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执行岗位、车间、工厂、公司分级隐患排查制度,并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资金和监护措施。四要多样化开展隐患治理,针对区域经济、块状经济特点积极开展区域性隐患排查治理;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种类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开展分类分层隐患排查治理;按照重大危险源监管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等。
三是进一步增强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安全生产许可是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最重要手段,也是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最集中体现。对新申报许可的企业要及时做好许可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的许可范围和要求,指导企业规范安全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许可要求。对延期换证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时申请换证。对逾期未及时申请换证而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严格按照无证生产经营处理。三是对医药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许可工作,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要求依程序执行;属一般化工项目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要求依法实施。四是进一步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在把好新设立项目入口关的同时,结合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严格换证条件,逐步提高已设立企业的安全水平。对逾期换证企业除实施停产外,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以新项目程序实施“三同时”。
四是进一步增强监管的综合性。及时推进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费用等制度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实践和推广,运用经济的手段增强监管效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岗位教育的指导、监督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完善安全培训机制,促进安全培训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广“科技兴安”战略,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条件,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许可信息化、监管动态化;又要加大先进安全技术的推广力度,促使行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高,重点要在关键岗位和危险岗位进行化工自动化控制(DCS)和事故紧急停车系统(ESD)改造。积极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机制的建立,在现有的基础上推动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监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积极推行安全文化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发展,使企业尽早形成“企业注重安全、员工乐于工作”的安全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