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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监管局:山东省2007年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今年的工作打算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8/04/25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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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省2007年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今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07年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2007年,我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把医药生产企业一并纳入了整治范围,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中小型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化工园区集中整治、化工和医药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及时制订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督查落实,认真开展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

  为认真吸取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教训,去年,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委会先后下发通知,部署开展了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在建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评估整改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全面检查。由地方政府组织,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在建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许可、环保、工程建设、消防、特种设备、工商登记等手续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2、部门联动。由各级发改、经贸、外经贸、安监、环保、建设、公安、质监、电力、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项目有关手续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

  3、强力执法。对未取得有关审批手续的,立即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停止建设和试生产活动,经评估整改后补办有关手续。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和项目审批等有关要求的,坚决关闭或取消。

  4、跟踪督查。省政府派出了9个督查组,分别由1名厅局级领导同志带队,对各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省安委会办公室先后2次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各市各有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落实整改措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分别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指令。

  据统计,这项工作开展之前,全省共有危险化学品在建和试生产项目695个,其中,在建的446个,试生产的249个。这些项目中,审批或许可手续不完备的有374个,其中,未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的142个。

  通过整改,截止去年底,全省142个未办理安全许可手续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有24个项目被取缔或关闭,111个项目已补办完毕,其余7个项目因整改工作未完成等原因,安全许可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二)加强对中小型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

  去年,针对加强全省中小型化工企业安全监管这一课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山东省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调研报告》,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强中小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一是统一命题考核。从去年10月到年底,陆续对全省14个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统一考核,提高了培训和考核的质量,激发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带动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的提高。二是重申化工企业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通知》,要求化工企业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坚决杜绝“三违”现象。三是明确化工企业负责人的专业素质要求。提出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的要求,并将这一规定列入今年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必要条件,力图解决小型化工企业缺少化工专业人材、不会抓安全管理的问题。四是与省质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实行动态分类监管、严把安全准入门槛、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强应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适合中小型企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规范要求和指导意见,强化对中小型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

  (三)加大对化工园区的安全监管力度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对全省化工园区开展了集中治理整顿活动。一是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督促所有化工园区明确对企业的安全监管主体,充实监管力量,防止监管缺位现象。二是制定搬迁规划,督促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有计划地向化工园区内搬迁。三是在有条件的园区,组织开展对整个园区的区域性安全评价,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统筹规划、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提升整个园区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

  目前,我省临沂、潍坊、菏泽等市已建立了化工园区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了对化工园区的安全监管责任。淄博、济宁等市设立了化工园区,有计划地对原有化工企业实施入园搬迁。青岛市设立了黄岛区安监局石化区分局,负责园区安全监管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订了黄岛石化园区安全监控方案,投资7375万元的黄岛区石化工业园安全监控中心正在抓紧实施。

  (四)认真开展化工、医药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化工、医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各市、县(市、区)安监局和执法检查队伍,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化工和医药企业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工艺过程中涉及到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以及硝化、氧化、氯化、加氢等高危险工艺的化工、医药企业,依法强化监管,督促这些企业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其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27037家化工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自查隐患27527条,已整改26942条,整改率达99.6%。其中重大隐患347条,已整改265条,整改率达76.4%,并落实整改资金16123万元。

  (五)严肃调查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

  去年,我省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18起,死亡34人,同比分别增加12起和15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3起,死亡15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3人。对这些事故,各市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调查发现:这些事故主要是一些企业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三违”现象严重,对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对原材料更换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重视不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等问题造成的。截至目前,所有事故均已调查处理结案,全省共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责任人84人,其中:追究行政责任78人,追究刑事责任6人。

  二、今年的工作打算

  今年,按照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山东实际,我省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源头管理

  分期分批组织针对安监部门和企业的宣贯班,广泛宣传国家总局8号令。细化安全许可工作程序和审查要点,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工作。继续抓好化工建设项目排查清理工作,严肃查处未批先建的项目,防止出现新的违规建设行为。

  (二)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

  继续开展针对基层安监部门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规范宣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风险管理活动,突出检、维修环节的风险管理,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培育小型企业安全标准化样板,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督促企业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从岗位到车间、工厂、公司,逐级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资金和监护措施。分行业研究制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意见,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抓好化肥、氯碱、炼油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等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四)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

  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我省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换证标准,严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学历和从业经历审核关、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免予审查确认关,扎实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通过换证,淘汰一批安全管理差、隐患整改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突出对小型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

  从今年初开始到明年6月底结束,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和“隐患治理年”活动,深入开展小型化工企业安全整治活动。整治的范围包括: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小化工企业;重点是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以及硝化、氧化、氯化、加氢等高危险工艺的小化工企业。通过整治,依法规范小型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整治的主要措施:一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明年6月底前,凡涉及高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必须安装自动控制系统、连锁报警装置、安全仪表系统(SIS)或紧急停车系统(ESD)。二是探索建立企业异常活动报告制度。小型化工企业进行检维修作业、停复产、开停车、试生产、废弃物料处理和废旧装置拆除等异常活动前,要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活动的时限、安全措施等情况。当地安监部门要加强对这些异常活动的监管,督促、指导企业采取措施消除和降低风险,严格按规程作业,确保生产安全。三是严格从业人员基本素质要求。落实我局年初下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方案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达不到规定学历和从业经历的,一律不予办理延期手续。继续开展全省统一命题考核,确保在一个换证周期内,所有取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参加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其安全资格证书。四是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组织编写《化工企业安全生产41条禁令解释》、制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41条禁令安全动漫》,面向小型化工企业从业人员广泛宣传,促使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向安全标准化目标迈进。五是开展对许可证管理范围以外化工企业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和设备缺陷;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的,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六是积极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引导各类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与小型企业签订合同,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服务。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宣讲团到企业宣讲培训,提升小型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近期,我省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在积极配合国家总局对我省进行督查的同时,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好“隐患治理年”的措施和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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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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