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厅政法〔2008〕5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部署,大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安全生产理论政策、安全文化建设、企业社会责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宣传安全发展,唱响安全发展,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论坛活动形式及地点

  论坛设主论坛和三个分论坛。主论坛采取邀请领导作报告和专家讲座形式,分论坛采取领导讲话、专家讲座、现场对话、经验交流等形式。

  主论坛、分论坛均在北京召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邀请参会人员

  1.各级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监机构的有关人员(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参会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2);

  2.煤矿、非煤矿山、石油石化、电力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及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

  3.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及大型商贸企业等有关人员;

  4.中央企业和外资企业;

  特邀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出席论坛。

  四、主要内容

  主题:“唱响安全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时间:2008年6月1日至6月2日。

  三个分论坛分别为:

  1.“安全发展·隐患治理”论坛。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信息研究院。

  2.“安全发展·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承办单位: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

  3.“安全发展·安全文化”论坛。

  承办单位:北京瑞思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论文具体参考题目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安元洁赵歌今

  电话:010-64463024、64463053(带传真)

  电子邮箱:zfzh@chinasafety.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附件:1.第三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论文参考题目及征集办法

        2.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