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是伴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与实施在我国逐步发展起来的。2004年1月,国务院以397号令形式,公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按照《条例》的要求,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评价成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十三个必备条件之一,伴随着安全评价工作的实际需要,各类专业的安全评价机构应运而生,安全评价工作相继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
为了使安全评价这一新兴行业能够健康、规范、稳定的发展,在2004年10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局令第13号),安全评价实行资质许可、分级管理制度。安全评价向规范化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2007年11月22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青岛召开了新职业信息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中国近来产生的10个新职业的信息,安全评价师在这10个新职业中位列第二;2008年2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颁布了《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这是国家对安全评价工作大力支持和重视的一个重要体现,做为安全评价从业人员,我们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同时,深感责任更加重大,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安全评价工作将向更广阔的行业和领域拓展,也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专业技术人才将加入到这一行业中来。
我院从2002年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以来,累计完成重庆市辖区各类安全评价2937项,涉及的领域包括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建筑、加油站、通用设备及制造、公共场所及娱乐、道路运输、废弃资源、地质勘探、燃气制造业、尾矿库、电子设备及制造业等十余个行业。2005年起业务拓展到外省市,涉及贵州、新疆、四川、海南、广西、浙江、甘肃、福建、青海、云南、山东等11个省市,开展工作351项,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以煤矿为例,重庆市的突出、高瓦斯矿井共约216座,我们在进行评价过程中,平均每个矿提出的整改措施约有40余条,建议措施包括安全管理、设备设施、采掘方式、人员资质等各个方面。
虽然安全评价机构的出现只有短短的几年,但却在各级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广大企业间架起一座旨在控制风险、改善生产安全状况的桥梁,为企业及安全管理部门搭起了一个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对几年来的安全评价实践和工作推动,使许多被评价的企业对安全评价工作有了正确的认识,认识到安全评价对企业安全生产的作用是比较大的,安全评价不仅可以督促企业对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完善和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安全评价,能够直接查找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事故隐患,促进企业改善安全技术与装备,采取安全措施,使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治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测,为预防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以重庆市某一突出矿井甲矿为例,我们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防突措施不完善,采掘布置不合理,采矿点过于集中,作业人员多,且通风设施不完善,于是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要求该矿进行整改,而该矿没有按照我们提出的整改措施做,不久即发生了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十余人死亡。
而同一区域内的另一突出矿井乙矿,现场的情况与甲矿十分相似,在我们提出整改措施后,积极的进行了相关的整改和完善,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事故。
由此,安全评价对企业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一旦安全评价出现失误,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这就要求安全评价机构在进行安全评价时要多考虑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强化自身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评价机构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下面我谈一谈我院在强化安全评价过程控制,加强机构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
一、注重从业人员素质的培养
安全评价是一项高智力和专业能力要求极高的工作,因此,人员素质是影响安全评价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要做好安全评价工作不仅要求安全评价人员具备安全评价方面的知识,还应了解和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我国要求对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评价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作为安全评价机构,必须不断加强对机构内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对自己专业领域内的各种危险源进行辨识。
我院从事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均在大学本科以上,专业涉及面广,且均已取得安全评价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院里还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技术研讨,交流各自的经验,并定期进行评价人员培训,学习新的知识,了解最新信息,把握各种新的评价方法,随时关注国家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信息,并运用到评价工作中去。在掌握各项专业技能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评价人员的责任感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其积极主动的去做好评价工作。
二、加强科技创新研究为安全评价提供技术保障
安全评价技术保障是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工作中所采取必要手段和措施。从国家层面,需要发布一些有关安全评价方面的指导性的导则或法规;从安全评价机构来说,在国家大的指导性的导则或法规下,要根据自己所涉及的行业及评价对象,开展一些具体的安全评价技术理论及方法的研究。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近年来在这方面开展了许多研究。我们承担了国家“十五”攻关项目“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性预测评价技术”;科技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及模拟试验技术的研究;科技部“气云和粉尘爆炸及监控技术的研究”;“煤矿工伤保险的安全分级技术”;“防治瓦斯煤层爆炸预警技术与装备”等共10余项,这些项目的研究为安全评价的可靠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为了提高安全评价报告对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作用,我们还对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研究,并将一些更为先进、适用、科学的方法应用到安全评价中去,并针对各行业,如非煤矿山、建筑安装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煤矿等不同特点制定了不同的评价方法,并根据这几个行业的特点分别研究设计了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在运输、贮藏危险化学品的铁路专用线的安全评价中我们采用了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而在煤矿新开矿井的预评价中我们正在尝试采用事故树分析法等。
三、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作为安全评价机构,要想能够长久的生存,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机构内部也应该制定完整的规章制度。好的管理制度能够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目标的完成,否则,反而会诱致错误的导向,形成副作用。即所谓“制度通,一通百通”。
在制定管理制度的时候,要考虑管理制度的几个方面。一是先进性,以满足未来发展需求和未来一定时期内市场竞争的需求,又要充分兼顾企业的现实状况,具有适度的超前性。二是全面性,要涉及到整个评价工作的全过程,缺一不可。三是适宜性,只有适宜才能执行,管理制度的要求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不能过虚也不能过繁杂。四是预防性,建立制度的目的不仅仅是“纠正”,更是为了“预防”
,预防其他企业曾经得到的教训,预防可能发生的错误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鉴于此,我院制定了一套完全能适应工作需要、可操作性强的完整的管理制度,从合同签订到评价工作完成以后的跟踪服务,包括安全评价资料和报告的登记制度、安全评价报告审批制度、跟踪服务和质量申诉处理制度、人员业绩、档案管理等共几十项制度,并且在工作中,不断的进行完善和修改,从目前运行的情况来看,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四、强化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制定书面的制度,并不是管理,让制度真正有效发挥作用才至关重要。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落实制度的执行。
在落实制度的执行方面,我们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我们营造了很好的企业文化。从2003年开始,我院分别以“形象年”、“质量年”等为主题开展分院的企业文化建设,“致力安全科技、提升生命保障”是我院的服务宗旨,“责任、协作、创新、超越”是分院精神,它是现代意识与分院个性相结合形成的一种群体意识,是全体员工共同信守或拥有的基本信念、意志品质和思想境界。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为制度的执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明确规定执行和违反制度的奖惩措施。建立制度执行效果的评价机制,制度执行的好坏,依据专人检查结果而定。根据检查结果,分别与培训、考核挂钩,严格执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三,专人负责。我们设置有过程控制负责人,并由他负责监督整个评价过程,并对相应制度的执行结果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情况,及时纠正,以保证整个评价过程的顺利进行。
按照评价报告内部评审制度的要求,评价报告初稿形成以后,我们认为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加强评价报告的审查,这也是安全评价机构提高安全评价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实上,某些评价机构所出评价报告质量之所以不高,除了评价人员自身责任心不强或评价水平较低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忽视了对安全评价报告的内部审查。而我院在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上制定了一整套制度,从评价组长、专家组、技术负责人、所长到主管院长实行签字负责制,逐层审查,项目组对各层次的审查意见进行分析,并认真修改评价报告,力求提高评价报告的质量,从而能够很好地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
总之,只有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得到加强,才能有效的督促机构提高安全评价报告的质量,才能使安全评价报告为企业所用,提高企业和生产设备的本质安全程度,真正起到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作用,并使安全评价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决策和监督检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从而达到减少安全事故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