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是煤矿井下供电、通讯、安全监控、照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用于固定或移动设备的连接。
电缆工作尤其是过流、过载时,由于导体发热会导致电缆温度升高,如果电缆不具备良好的阻燃性能,极易引起电缆着火,在燃烧的同时可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矿工中毒窒息,还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因此,电缆的阻燃性能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影响。
历史上,由于我国煤矿对电缆阻燃性能重视不够,强制执行力度不大,井下大量使用非阻燃电缆,电缆着火事故曾屡屡发生,造成重大损失。电缆与输送带、风筒曾并称为矿井的"三条火龙"。
1995年,国家发布MT386-1995《煤矿用阻燃电缆阻燃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实施后,原煤炭部就明令禁止非阻燃电缆下井。1999年,国家又发布MT818-1999《煤矿用阻燃电缆》,对煤矿用电缆的阻燃性能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将使用非阻燃电缆确定为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顿。
推广和强制使用阻燃电缆代替非阻燃电缆迫在眉睫,也是当前煤矿提高装备水平,创造本质安全矿井的一项重要措施。煤矿井下用阻燃电缆既要符合地面同类电缆的机械、电性能指标,又要符合阻燃、抗静电性能指标要求,并必须取得安全标志。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煤矿用阻燃电缆的种类和质量已经能够完全满足煤矿的各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