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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安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7〕23号)的安排,决定举办一期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重点市(地)安全监管部门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 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及监管对策;
2.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
4.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5. 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与劳动安全技术;
6.烟花爆竹药物安全知识;
7.烟花爆竹生产机械现状及发展方向;
8.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软件。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10月20日-26日(19日报到)。
地点: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北京西三旗,联系人:单志刚,联系电话:010-69216165、13581861023)。
四、其他事宜
1.本次培训班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承办。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9月19日前将《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单学坤、刘旭,联系电话:010-84278201、84286495、84275924〈带传真〉)。
2.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自理。
3.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颁发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培训证书。学员报到时交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附件:烟花爆竹专题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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