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厅管一函〔2007〕222号
 
关于征求对《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部、卫生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办公厅,有关单位:

  为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减少冶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于2007年8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联系人:郭岩

  联系电话:010-64463769(带传真)

  电子信箱:guoyan@chinasafety.gov.cn

  附件:《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