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天明
2007年7月2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甘肃省煤矿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上半年全省煤矿安全情况
今年以来,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7年,国家下达我省煤矿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85人。上半年,全省生产煤炭1833万吨,发生煤矿死亡事故16起,死亡2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减少8人;与控制指标相比,死亡人数减少16人。总体来讲,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稳定,但也存在不允忽视的问题。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我省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当前我省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国办《通知》和安委办四个《指导意见》下发后,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门批示,提出要求;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省安委会召开工作会议专题动员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66号),就专项行动做出了具体安排。我局结合全省煤矿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狠抓各阶段工作的落实。特别是6月20日国家煤监局在我省召开了六省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对我省煤矿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是任务明确,深入推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安委办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制定了《在全省煤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甘煤管局发[2007]
103号),从明确任务目标、企业开展自查、市县开展互查、省局组织联合督查和“回头看”五个阶段,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0日前)。要求各产煤市、县和省属煤炭企业成立煤矿隐患自查自改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具体、责任到人。要求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自查自改档案,明确检查时间地点、查出问题、处理意见和整改结果。全省各产煤市、县和省属煤炭企业均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专项行动正在全省煤矿中全面展开。
2、企业自查阶段(6月11日—7月10日)。要求煤矿企业对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国办《通知》、安委办《指导意见》中有关煤矿隐患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全面进行事故隐患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加强监管。目前,企业的自查自改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3、市县互检互查阶段(7月11日—8月10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产煤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省属煤炭企业开展互检互查,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取长补短,促进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省级联合督查阶段(7月11日—8月25日)。组织省煤管、煤监、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情况、煤矿事故查处情况等,并向省政府和国家总局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5、“回头看”阶段(四季度)。省煤管局将在第四季度,结合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专项行动“回头看”,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巩固治理成果。
为了推动全省煤矿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在专项行动中重点抓好 “四个结合”:
1、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相结合。七部委局的两个《指导意见》,是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必须遵循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将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煤矿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劳动组织和用工管理,全面提高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2、隐患排查治理与煤矿关闭工作相结合。按照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今年要完成35处小煤矿的关闭任务。在专项行动中,督促相关产煤市尽快落实关井方案,明确关井的数量和进度,力争11月底前关闭到位,12月份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验收,确保关井工作落到实处。
3、隐患排查与瓦斯治理利用工作相结合。深刻吸取去年我省两起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教训,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排查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瓦斯隐患,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使煤矿瓦斯治理利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隐患排查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隐患排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督促各重点产煤市、县(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是强化监管,狠抓落实
最近,我局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到重点产煤市、县和省属煤炭企业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市县政府和抽查的煤矿企业都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了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我们还将组织煤矿安全方面的专家,深入煤矿企业,加强指导,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监管工作责任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我们将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好
“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措施,打好煤矿“两个攻坚战”,努力为甘肃经济的发展、建设和谐甘肃,创造良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我们坚信,有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正确指导和领导,全省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一定能够取得实效,并将推动全省煤矿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