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毓秋
2007年7月2日
尊敬的李毅中局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的安排,下面我就北京市近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个指导意见和总局视频会议精神,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迅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4个指导意见下发后,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岐山市长批示:“向我市各区(县)和市属机构、企业转发此电,以警示和促进安全工作”;陆昊副市长批示:“落实通知提出的每一项要求”。
5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做好专项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5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落实2007年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今年一季度全市集中排查出的286项安全隐患予以分解(其中生产安全隐患87项),明确了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属地监管单位和行业监管单位,列为市政府重点督办项目予以整改,并要求全市各单位结合此次专项行动,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还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折子工程”,推动落实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制定完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5月8日总局视频会议部署和毅中局长的重要指示,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先期组织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订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行动方案和有关指导意见,研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目前,各区县政府,公安、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商务、文化、体育、旅游、水务、国防科工、农业、铁路、民防等部门均制定了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于6月4日印发了《北京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4个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将方案和指导意见落实到重点行业和领域每个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企业细化方案,自查自改,协调检查督查和舆论宣传工作,完成好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突出重点,狠抓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市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行动确定排查治理的重点行业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涉及的行业;重点地区是房山、门头沟区等矿山企业集中的区县,以及事故相对集中和高危企业较多的区县;重点企业除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包括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外,还有即将实施搬迁的首钢、化工二厂、有机化工厂等企业,以及燃气和国资委系统的大型骨干企业;重点隐患是一季度全市排查出的286项安全隐患和《指导意见》明确的安全生产隐患。为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分别于6月14日、6月15日、6月20日,召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落实专项行动,并将专项行动有关文件汇编成册(共计6000余册),发到每个企业。同时会同建筑、交通、铁路等行业监管部门,做好有关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落实工作。
(四)健全制度,做好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6月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全面、准确地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从6月到9月,于每月月底前3日将本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据统计,截至到6月25日,我市重点行业和领域有12877家企业进行了自改自查,查出各类隐患16808项,已整改完成15947项,整改率为94.9%。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精神,按照毅中局长6月4日视频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做到“四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坚持每月隐患排查治理的例会制度,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和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工作联系,指导、督促、配合各部门做好对已发生事故的处理,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认真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7月底前,组织、指导和督促各区县政府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查。8月份,市安委会将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专项督查,并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来京督查的工作。
(二)加大隐患整改工作力度。坚持本市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全年整改制度,对今年一季度全市集中排查出的286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重点是生产安全领域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改的长效机制。加强隐患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按照隐患整改工作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五落实”的要求,督促隐患主体责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对一些短期内确实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向事故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加强监管,推进整改。对于事故隐患严重的,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直至停产停业。
(三)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对2005年全市普查的重大危险源数据进行更新,掌握全市重大危险源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等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管,督促落实防范责任与监控措施。以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机制。
(四)加强专项行动信息管理工作。从6月到9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定期汇总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要求认真汇总材料、填报表格,完整、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并在政府网站设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栏目,及时发布和报道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