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厅煤装〔2007〕48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促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经研究,定于4月23日至24日在重庆召开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推广交流瓦斯先抽后采先进经验和实用技术,宣传贯彻瓦斯抽采相关标准,研究部署加强国有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工作,保障矿井通风安全,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煤矿瓦斯抽采工作情况;

  2.研究部署2007年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完成2007年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总量30亿立方米的目标;

  3.推广交流煤矿瓦斯抽采先进经验和实用技术;现场参观中梁山煤电气公司瓦斯先抽后采的做法和煤科总院重庆分院瓦斯治理技术研发情况;

  4.宣传贯彻《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介绍煤矿瓦斯抽采新技术研究现状与发展方向。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有关省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及部分省属国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部分煤炭院校和科研、设计、地质单位主要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有关司局及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邀请国务院应急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电监会相关司局负责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有关部室负责人出席会议;邀请重庆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邀请有关新闻单位记者到会采访。

  参加会议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4月23~24日,会期2天。22日(星期日)报到。

  会议地点:重庆戴斯大酒店(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7号,电话:023-67888888)。

  四、其他事项

  1.鉴于会议期间恰逢重庆市召开"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时间4月23日至29日),安排会议住宿、代表会后返程等事项十分紧张,请参加会议各有关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派员参会,并于4月16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值班室。

  联系电话:010-64214613

  传真: 010-64237417,010-64463220

  煤矿企业参会事宜请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通知并统一报名。

  2.4月22日全天,在重庆火车站、江北机场安排接站。请需要接站的代表提前将所乘航班、车次电告重庆煤矿安监局。

  联系人:黄凯杰,电话:023-62915776,13509474985;

  肖 捷,电话:023-62805658,13883362403;

  费国云,电话:023-65239222,13638323368。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会议回执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