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而不是把产量放在第一。更不能追求那些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所谓的效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辽宁督查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时一再指出。
他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我们搞生产就是在向大自然索取,这个索取不能太过分,要顺应自然规律,掌握自然规律,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他表示不赞成现在再提高产高效这个说法。李毅中透露,目前,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已经统一认识,以后任何人在任何场合的讲话中都不再出现这个词。对于煤炭这个高危行业来讲,有安全才有一切。尤其要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煤炭行业要实现安全高效,不能再被高产所误导。
李毅中在丹东检查小煤矿时,针对煤矿生产能力复核普遍偏高的情况再次强调,简单地通过增加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日出煤时间,增加下井人数的方法提高产量,这样的方法是不人道的,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他表示,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一班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全年生产不得超过320天;每班、每天、每周的产量都不能超强度、超能力生产,按照国家的规定,每天的出煤时间不得超过14个小时,再多,就会把本该用于矿井检修的时间挤掉;更不能为了提高产量而在落后的生产条件下,盲目地增加下井人数,增加密度,这样的做法是不人道的,更是不和谐地。
李毅中表示,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建立和谐社会的六个特点中最后一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这句话的含义很深,它包括了资源、环境,告诫我们不能用牺牲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短期的快速发展。
他告诫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同志一定要理解什么是在煤炭生产上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像冲击地压,如果煤矿企业降低生产强度,向大自然索取的少一点,它就有时间释放地应力,减少冲击地压的发生。同样,产量降下来,瓦斯的涌出量也会下降,给企业带来的灾害就会少一点。如果一味地追求产量,向大自然索取的过多,生产和自然规律不和谐,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是向大自然过度索取,大自然的回报绝对不是财富,而是伤亡。譬如很快地将地应力释放出来,大量的瓦斯突然涌出等等。而现在我们还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来处理这样的情况,因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是解决煤矿生产事故的治本之策。(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张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