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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05/15 15:30
稿件来源: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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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文件

 

应指综合〔2006〕7号


关于组织人员分赴澳大利亚和南非进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培训的通知

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知识、先进经验,切实提高我国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推进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经研究,拟于2006年下半年组织两批人员分赴南非和澳大利亚进行短期培训,具体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内容

  (一)赴澳大利亚培训团(应急预案策划与实施)

  1.澳大利亚应急救援政策及应急管理立法;

  2.澳大利亚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机构、职能、运行机制、支持保障及监督系统;

  3.应急预案编制原则、要素、过程及目标;

  4.应急演练及预案实施、监督管理;

  5.行为科学在应急预案策划与实施中的应用;

  6.信息技术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应用和物资装备储备;

  7.典型事故案例评析。

  (二)赴南非培训团(煤矿灾害预防与应急救援)

  1.南非国家应急救援政策措施及应急管理立法;

  2.南非国家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机构、职能、运行机制、支持保障及监督系统;

  3.南非《矿山健康与安全法》介绍;

  4.矿山救援行动指挥技能训练;

  5.井下开采安全保障与应急设施;

  6.井下瓦斯、煤尘防治及通风;

  7.矿山救援服务系统。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赴澳大利亚培训团为各地安全生产应急机构的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部分中央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及相关管理、技术人员;赴南非培训团为各地矿山应急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煤矿企业应急救援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

  以上人员均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政审条件。

  三、培训时间

  每期培训班国外培训3周,均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指定的定点培训单位负责接待。出国前在国内进行预培训。

  四、培训方式及学员考核办法

  培训以外国专家、学者课堂讲授为主,辅以现场考察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等,并与其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座谈、研讨。

  培训结束后,学员根据学习收获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结业论文;培训团组撰写一份培训项目成果报告。

  五、培训费用

  包括境外培训费、考察费、食宿费、国际机票及预培训费等共计45000元人民币,均由学员所在单位支付。

  六、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按要求确定人选后,认真填写“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附件1)和“出国人员登记表”(附件2)及“出国人员补充信息表”(附件3),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上出国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中英文名片,于6月15日前报培训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 邮编:100713。

  联系人:陆南、王群兴

  电 话:010-64463979、64463627(带传真)

  电 邮:zhjch3627@163.com

  附件:1.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

        2.出国人员登记表

        3.出国人员补充信息表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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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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