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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富在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03/24 18:15
稿件来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划科技司司长 杨 富
2006年3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会议经过两天的时间,今天就要结束了。按照会议的议程,我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尤其是贯彻落实好显政同志讲话精神,扎扎实实安排好、实施好今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各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主要特点和收获

  今年是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开局之年,因此今年的规划科技会议我们总结回顾的不仅是上一年的工作、很多是"十五"期间的工作,我们安排部署的也不仅是2006一年的任务、很多是"十一五"时期的重点任务。

  会上,显政同志的重要讲话,在总结并充分肯定前一个时期规划科技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再次强调了规划科技工作具有鲜明的战略性和前瞻性,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前导作用和基础作用,从推动安全发展的高度,对做好2006年以及"十一五"时期规划科技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大家一致认为这个报告内容全面,工作思路清晰,任务要求明确,对规划科技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上,调度统计司支同祥司长对《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作了说明;我司何学秋同志、王浩同志分别对《安全生产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作了介绍;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范维澄院士和卢鉴章研究员分别作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专题报告;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单位介绍了很好的工作经验。

  会议中大家就贯彻落实显政同志的报告,推动规划科技工作深入发展,围绕实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开展2006年各项工作,交流体会,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气氛热烈。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内容丰富,下步工作思路清晰,是一次重实际、求实效的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会议的主要收获是:

  第一,对大力推进安全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有了更深的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去年国务院共召开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中央五中全会《建议》、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都把安全生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对我们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是极大的鼓舞和激励。

  第二, 明确了2006年及今后一段时期规划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在讨论中,很多同志谈到,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必须站在推动安全发展的高度,围绕总局提出的实现"四个突破"的工作重点,以落实"十一五"规划为主线,推动安全科技工作,推动信息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作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保障工作。

  第三,对如何做好规划科技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有益的探索。主要是如何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组织实施"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如何大力培育和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作用等问题。大家感触最深的一条就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一定要有求真务实的踏实作风,着眼长远、始于足下。

  第四,做好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要善于综合协调,树立服务意识。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所具有的综合工作性质,决定了在我们工作当中需要做大量横向(有关综合部门、有关监管监察方面)与纵向(上级机关、各级监管监察机构)的协调、沟通与衔接工作,也决定了规划科技工作必须要取得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工作的唯一宗旨就是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服务。

  讨论中大家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一是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建设资金尽快到位问题;二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装备及时补充和更新问题;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问题;四是总局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回去要认真研究,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同时也要求各省抓紧做好各自的工作,使上下相互呼应,共同配合,为实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努力开拓进取,开创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二、关于做好2006年规划科技各项工作

  (一)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工作

  目前国家总局的《规划》文本已经毅中同志签发,3月17日已分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农业部、民航总局、质检总局等11个委部局,会签后将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

  最近,总局领导多次强调要指导、督促各省(区、市)做好"十一五"规划衔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各省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工作,特别是按照国家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纲要》(草案)下发各地方政府征求意见的机会,加大地区安全生产规划与地方政府总体规划的衔接力度,在将地区安全生产规划相关内容及规划指标纳入地方政府总体规划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截至到2006年3月15日,在32个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已有31个省级局完成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只有福建还正在编制当中,内蒙古还未正式上报地方政府),并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了地方专项规划;但仅有14个省级局将安全生产规划指标纳入了地方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有3个省级局正在争取,还有15个省级局安全生产指标目前还没有纳入。

  各省级局要进一步以《纲要》颁布为契机,继续做好区域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与地方政府总体规划的衔接,做好各地安全生产规划指标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指标的衔接,特别是统计部门的衔接工作。由于目前国家统计局《2005年国家统计公告》刚公布,各地方统计部门及统计公告正在与国家统计局及统计公告进行衔接,地方统计公告还未发布,各省局领导同志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将本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同时要争取地方政府或发展改革部门对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予以批复和发布。只有切实将安全生产规划指标和相关内容纳入地方政府总体规划,才能真正体现将安全生产寓于经济社会发展当中,才能确保规划各项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科技工作

  今年要进一步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为重点,狠抓安全科技创新。一是做好安全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修订。根据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对《安全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进行修订,明确"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在科技方面的重点,把主攻方向放在煤矿上,做好煤矿安全科技"十一五"规划,通过贯彻本月底召开的煤矿安全"十一五"规划研讨会精神,自下而上凝练出安全生产工作中共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项目,争取在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中取得立项。

  二是加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科技工作综合协调与管理。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政府引导示范、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创新机制。2006年拟向科技部申报一批重点项目。包括"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非煤矿山典型灾害预防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及事故应急关键技术研究"、"高危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安全生产劳动防护公益与行业共性技术转化平台建设"等等,争取科技部尽快列入国家科技计划批准立项,及早启动。

  三是评选和推广安全科技优秀技术成果,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继续抓好"W8型防爆低污染悬挂式胶轮车"、"ZJC3B车载矿山救灾指挥系统"、"QBZ-F矿用隔爆型分级闭锁真空电磁起动器"、"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管理应用系统"等项目。我们还将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科技创新、应用示范和推广推动工作。

  四是抓好科技专家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联系和服务工作,做好第四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建设与调整。建立安全生产科技专家信息库,通过搭建专家信息平台,为专家与企业之间构建起桥梁和纽带,使专家更好的为企业提供切实的技术服务,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支撑。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

  今年是实施《安全生产"十一五"信息化专项规划》(草案)的起始年,要启动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安全生产信息业务专网建设。各省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即将下发的实施方案,做好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的作用。一是要尽快落实配套资金。所有省级安全生产监管局,都有落实配套资金的任务。按照程序,各地配套资金要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后的数额落实,考虑到这项工作难度较大,从已完成的初步设计看,各地配套资金数额虽都有变化,但差额很小。为加快进度,请各省以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函为依据,尽快落实配套资金。

  二是今年要完成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有关规范、编码的制定工作;同时完成国家总局节点、45个省级节点、68个地级节点、620个县级节点的网络节点建设;力争使煤矿安全监察、伤亡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大危险源监管、事故调度快报、事故统计、行政执法统计等六个子系统投入应用。

  三是要搞好调查研究,解决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五"期间,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机构分开的原则,逐步搭建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分级管理的基本框架;通过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考核机制,完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机制,实现规范有序发展;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一是严格执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围绕《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的实施,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动态管理,做好考核工作。通过对机构资质年审、检查、抽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重点检查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研究制订《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人员的动态管理。组织制订安全评价技术标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评价人员素质。做好2006年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完善安全评价人员再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评价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人员素质,做好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登记组织工作。

  二是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与安全标志管理工作。要加强检测检验管理,从规范、提高煤矿在用设备检测检验入手,逐步培育和发展非煤矿山检测检验,开展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等相关检测检验。规范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评审和审批制度,重点放在32个省级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专业中心的资质许可上。加强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检测检验技术规范和标准,逐步解决目前检测检验标准短缺或标准落后的问题。

  三是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管工作。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实行多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6年要研究修订《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继续严把安全标志准入关,着力加强对已取得安全标志产品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进一步加大对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监察力度。今年要分阶段启动金属和非金属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

  四是推进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当前,各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力度参差不齐。2006年要通过贯彻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以特种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为切入点,从产品安全准入和企业按规定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两个方面着手,依法加强监督监察。工作重心继续放在督促和推动各省持续抓好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十一五"重点工程项目的启动与实施

  做好2006年要启动的重点工程。一是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批复立项。今年1月份我们在郑州召开的专题座谈会,部署了相关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要求和郑州会议的统一部署,组织做好项目可研相关工作,以便全面启动技术支撑专业中心项目建设。

  二是启动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前期调研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启动重大危险源普查,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组织国家、省、市、县政府四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前期调研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就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做好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工作。

  三是组织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配置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去年调研和发布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标准的基础上,一方面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做好中西部地区和特殊困难地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配置项目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争取国家给予支持。

  四是组织协调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单位,完成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指挥系统、培训演练基地、相关专业和领域国家级区域救援基地等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将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作为首批项目,启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立项。

  (六)关于煤矿安全监察业务用房建设工作

  全国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业务用房建设工作自2002年11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目前,有63个监察分局业务用房已经竣工、投入使用。但仍有4个省局所属的7个监察分局业务用房建设滞后,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总局的要求差距较大。希望这些省局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尽早完成业务用房建设工作。

  对于监察业务用房已经竣工、投入使用的,要按照《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监察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监察业务用房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做好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工作;对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工作的,要尽快移交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决算和产权移交工作。

  对于少数监察分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复的征地面积、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实施建设,投资仍存在缺口的,一是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国家对项目的批复要求(征地面积、建设面积、建设标准),对建设项目概算进行调整,要求各省局要正式行文并附调整概算的基础资料,报国家总局履行批复手续;二是要于今年6月底前将申请解决投资缺口的报告及项目工程结算材料上报国家总局,我们将组织有关单位在对上报的工程结算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后,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委托投资评估中心要逐一到现场对申报项目进行核实、审查和评估后,才能确定能否追加投资。有关省局一定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基础工作。

  (七)做好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总局《关于下达2006年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落实项目建设责任。下半年我们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安全监管与监察中心工作,根据国家总局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争取国家加大对安全监管监察的投资支持力度。

  三、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细化确定下步工作

  2006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做好下步规划科技工作的关键是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开展下步规划科技工作要与贯彻落实总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要学习贯彻好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五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有关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把思想统一到国家总局党组的要求上来,正确把握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特别要吃透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规划科技工作的重要性,与本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一并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的信心,开创规划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要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谋划好2006年及"十一五"时期的工作结合起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开展下步规划科技工作,一定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首先把自己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和底数搞清楚,特点是什么?难点是什么?主要矛盾是什么?在深入理解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从自己辖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决定干什么,怎么干。对于明显属于该干的事,要不等不靠,不能推一推,动一动,要努力提高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把省局的规划科技工作搞好,主动地解决问题。在现实工作中,还有个别地方的规划科技工作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等靠现象,照抄照转,照本宣科,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少(如:规划编制工作)。我们这次会议对下一步规划科技工作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因此,会后同志们一定要切实按照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谋划好本省2006年以至"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早思考、早动手,建议通过偿试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具体分工与责任,掌握规划科技工作的主动权。

  第三,要与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起来。这次会议除少数省局的主管局长应邀参加会议,绝大部分省局是规划科技(技术装备)处长参加会议,所以要求各位处长们回去后要向主管局长、省局领导班子汇报,传达本次会议精神,要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要狠抓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抓落实,既是重要的思想方法,也是重要的工作方法,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我们要像毅中同志倡导安全"专盯"精神一样,倡导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倡导对已经确定的任务要真抓实干、坚持不懈、一抓到底,不搞花架子,不搞表面文章。就像李瑞环同志在《学哲学、用哲学》中讲的:"抓落实要抓具体、具体抓,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目标要具体,要求要具体,责任要具体,措施要具体,一切都要讲具体。这样就会出速度、出效益、出水平。"落实工作也要把亟待解决的问题分解为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操作性很强的具体工作方案。

  第四,关于几项具体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围绕着国家总局的总体工作思路和2006年规划科技重点工作,制定既切合实际而又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力争在各项工作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具体要求:

  1. 各省局要继续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工作,少数工作滞后的省局要抓紧赶上(如:福建规划还尚在编制、内蒙规划还未完成上报),确保安全生产内容在地方总体规划当中有所体现,安全生产规划指标要纳入地方政府规划指标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同时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

  2.做好2006年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启动工作,对已经启动的项目要抓紧组织实施和建设。包括:抓紧做好已列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专项规划工作;落实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地方政府出资;按照要求提供技术支撑体系省级中心建设项目所需资料和地方政府和依托单位出资的承诺函;配合开展其他重点规划项目基础情况的调查与研究等等,各省局都要通力配合,尽职尽责,严格把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以满足规划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3. 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安全基础科学研究,推动科研攻关,加大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力度,力争将重点科研项目纳入国家和各级政府"十一五"科技发展计划,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4.做好有关行政许可项目配套规章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加行政许可的透明度,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服务。各地应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依法行政,不得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法律法规之外的许可。省局不但要加强对安全评价乙级资质许可准入管理,同时,应严格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初审及安全评价机构日常管理。

  5. 要加强上下左右的沟通与协调。规划科技工作离不开各个部门的支持与协作,既要做好国家局、省局之间的沟通,还要注意与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在这方面规划科技司一定要努力为大家服务,共同把今年的工作做好。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总局党组和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从事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的同志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一步严格行政审批等事项的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高效。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岗位。特别是按照最近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通过荣辱观的教育,引导大家按照正确的价值观来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明辨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在培养每个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同时,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奠定文明的基础。

  同志们,这次会议上显政同志的讲话和相关文件印发给了大家,请回去后要汇报好、传达好会议的精神,要把会议所确定的规划科技工作任务与本地区、本单位今年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紧密起来,研究落实具体措施,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同志也要发挥接触基层、接触实际多的优势,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加强政策研究,通过政策导向,推动和指导面上的工作。

  同志们,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工作头绪很多,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在总局党组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做好今年规划科技各项工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努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跨越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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