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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红河监察分局
我们红河监察分局(办事处)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监察分局标准化建设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四项建设”,推进“三个执法”,促进了以煤矿安全监察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2005年共发生煤矿伤亡事故22起,死亡32人,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9起、下降46.3%,死亡人数减少17人、下降34.7%,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为2.05,创辖区煤矿安全历史最好水平,分局两次荣获国家局授予的“先进办事处”荣誉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班子建设,在推进“三个执法”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分局工作的好坏,关键取决于分局领导班子建设的好坏。班子建设得好,人心就齐,作风就正,工作就实。几年来,我们始终把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分局全面建设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不放。
一是抓学习,努力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我们把加强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狠抓学习制度、内容和质量的落实。通过学习,在班子中牢固树立起“五先进”的意识,即:带头学习讲政治,在提高思想素质上保持先进性;牢记宗旨比奉献,在维护矿工根本利益上保持先进性;团结干事谋事业,在提高执法能力上保持先进性;与时俱进走新路,在创新监察方法上保持先进性;清政廉洁树形象,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上保持先进性。班子成员较好地做到了以德凝聚人心,以公赢得人心,以情感化人心,以干带动人心,以绩鼓舞人心。
二是做表率,努力增强班子的号召力。平时,哪里矿井最难下,
班子成员就奔向哪里;哪里矿井最不安全,班子成员就出现在哪里;每当夜间执行监察任务时,最后休息的总是班子成员;每次事故调查,难点问题总是由班子成员承担。特别是遇到重大事故,班子成员总是冲在第一线。去年4月27日深夜,一个乡镇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井下有5名矿工被困。接到报告后,分局局长立即组织人员连夜赶赴事故现场。得知透水是由于当天地面发生短时暴雨,造成山洪击穿煤柱造成的。局长积极参与救援的指挥工作,四个昼夜坚守在事故煤矿,不仅嗓子哑了,眼睛红了,而且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只能靠方便面和矿泉水解渴充饥,他没有一声怨言。
我们分局一位副局长近两月没有回家,今年元旦在回家的途中,接到一处煤矿发生事故的报告后,二话没说,立即召集人员直接赶赴事故煤矿。期时,适逢天气突然变冷,当地煤炭主管部门人员见他衣服单薄,便买来保暖内衣送他,也被他谢绝。这些,都只是我们分局领导干部中的一个缩影,像这样的事迹还有很多。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为大家树立了学习的好榜样。
三是创和谐,努力密切干群关系。我们建立并完善了监察人员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和谈心制度,适时把握监察人员思想脉搏,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及时消除队伍中存在的不和谐声音。分局实行主管监察员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后,每位同志都要负责一定数量的煤矿。开始时,有的同志担心完不成任务将要受罚,一度情绪比较低落。分局领导发现后,及时召开讨论会,找大家谈心,及时化解了矛盾。面对监察员夫妻两地分居、住房和子女入学入托困难,分局领导多方想办法,积极与驻地政府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先后分批解决了6位家属的工作调动、8位子女的入学入托,建成了14套住房,监察人员的主要困难基本得到了解决。我们还积极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和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监察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在推进“三个执法”中,把安全监察工作做实
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满意不满意,是衡量我们执法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为此,努力造就一支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就成为我们分局队伍建设的奋斗目标。
一是按照思想过硬的标准,筑牢监察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近年来,我们组织全体监察人员系统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廉政准则》、《公务员法》,学习总局《“九条纪律”》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经常组织大家观看反腐倡廉方面的教育录像片。教育和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广大监察人员较好地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法为民”。
二是按照业务精通的要求,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落实“三个执法”,我们不仅要思想过硬,还要技术过硬。为此我们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建设专家型监察队伍的要求,每年制定业务训练计划,完善考核制度,创新学习方法,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集体学习与自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分局内经常组织业务交流、比武练兵、文书评比、实务培训,参加省局组织的各项执法练兵活动,鼓励和支持大家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律师资格考试等,去年,我们分局还在煤炭类刊物上发表论文6篇,执法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按照“三个执法”的尺度,不断规范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
第一,推行了质量“四级审查把关制”。即主管监察员全程把关制;质量监督小组对重特大案件提前审查制;分局集体讨论决定制;局长审核把关制。
第二,提出了“五化”工作目标。一是监察工作系统化:做到日常监察、隐患复查、安全评估、证照年检、罚款收缴一体化完成;二是监察程序规范化:按照监察准备、出示证件、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分析情况、告知事项、下达文书、整改复查、提出建议、资料归档等分步实施;三是监察内容标准化:做到“八查”,即查思想、查作风、查制度、查人员、查资料、查隐患、查设施、查事故;四是监察方法多元化:采取计划监察、分类监察、重点监察、解剖式监察等方法和分组监察、集中处罚、会议通报等形式,提高监察效果;五是监察手段数字化:使用瓦检仪、风表、尺子等工具在井下实际测量,收集相关数据或证据,实现了由定性监察向定量监察的转变,把案件办成“铁案”,有力地促进了公正执法。
第三,建立了《执法程序方框图》、《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去年11月,我们在对某煤矿实施监察时,发现该矿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依法对该矿作出了10万元的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第四,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遵守总局党组提出的“九条纪律”。坚持每月在检查各项业务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的同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的落实情况。在执法过程中,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实施了“廉政监督卡”等多项制度。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廉政监督员了解执法情况,发现和解决一些倾向性问题,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了问题的发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执法活动比较满意。
三、加强作风建设,在推进“三个执法”中,树立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人民群众对我们这支队伍满意不满意,往往通过我们的作风来评判。我们感到,优良作风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靠点滴培养和长期努力。为此,我们在全分局上下,积极倡导和培养“四种”意识。
一是大局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高标准,严要求,坚决完成上级赋予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责任意识。安全事关稳定,责任重于泰山。要认真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对工作高度负责,严谨细致、一丝不苟,超常工作,坚决克服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是服务意识。我们组织大家开展监察困难与挑战的大讨论,辩明历史责任、工作价值、有利条件、不利因素,引导大家发扬脚踏实地、严谨细致、深入实际、顽强拼搏的精神,牢固树立“监中帮、帮中监”的服务意识,把主要精力用在现场监察执法上,放在查处隐患上,真诚为煤矿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促进煤矿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是监督意识。一方面,定期公开行政处罚和事故处理情况,公开处理结果,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办证(年检)廉政信息反馈表制度、回访监察对象制度,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诚恳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四、加强制度建设,在推进“三个执法”中,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落实“三个执法”,制度是保证。通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基本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相继汇编了《行政工作手册》和《执法工作手册》,初步做到了照章办事和规范理事。《行政工作手册》对文秘工作、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档案管理、网络信息、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7个大项60个小项内容进行了细化,有效地规范了分局的内部管理。有一次,几位监察人员到距离分局900公里外的西双版纳州尚岗煤矿进行监察,返回途中用餐超出了分局规定的标准并报销了。分局长发现后,对此事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在办公会上作了通报,退回了多报销的部分。《执法工作手册》对执法程序、检查程序、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处罚标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为落实“三个执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为落实各项制度,我们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责任分片包干;二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三是实行主管监察员制度;四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五是实行廉政登记和诫勉谈话制度。特别是责任倒查制度的实施,使监察人员普遍增强了责任意识,较好地避免了可能发生的执法不到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廉政规定等问题。与此同时,我们坚持对落实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做到每个月、每个季度、每个年度的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各科(组)之间交叉检查与分局领导抽查相结合,考核情况每月都要在全分局通报。通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在分局杜绝了执法不严出事故、执法不公受复议、执法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情况。
我们在落实“三个执法”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距离总局党组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为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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