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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局的通知要求,现把河南省林州市临淇镇梨林花炮有限公司库房爆炸情况汇报如下。
1月29日14时15分,河南省林州市已停产整顿的临淇镇梨林花炮有限公司库房发生爆炸,导致附近的天爷庙房屋倒塌、老君庙部分房屋坦塌,造成36人死亡,48人受伤,其中8
人重伤。
爆炸发生后,省、市、县政府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爆炸原因已初步查明。该村张健芳等3名男性儿童出于好奇心,将点燃的鞭炮通过该库房通风口投入库房内,进而引燃了库内的烟花爆竹,引起库房爆炸。该公司董事长申喜栓未按规定私自购进、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存在诸多事故隐患,构成犯罪嫌疑,省公安机关已立为刑事案件进行查处,该公司4名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
林州市临淇镇梨林花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法定代表人申喜栓。2005年4月,该公司取得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年8月,因在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严格遵守烟花爆竹有关规范,林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至今。
爆炸点为该公司擅自设置的烟花爆炸成品及半成品库。该仓库距天爷庙、老君庙约21米。爆炸引起天爷庙房屋倒塌,老君庙部分房屋坦塌。爆炸发生时,该厂正停产整顿,未进行生产,故无一人伤亡。将大年初一到天爷庙、老君庙赶庙会的群众炸死炸伤。
虽然该爆炸事件定为刑事案件,但其教训相当深刻:
1、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少措施只是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没有得到认真落实。在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超量存放成品、半成品,折合药量2.1吨。非法购进礼花弹9万枚,装过药的炮饼1万饼,没有及时妥善处置。
2、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安全责任不到位,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差,值班人员没有对厂区、储存设施等危险区域进行认真的检查巡查。
3、节日期间安全监管有死角,对危险区域内设置的流动零售烟花爆竹非法摊点没有人管,没有人问,没有进行打击和取缔。
4、宣传教育不够,群众安全意识差,在危险区域内活动,没有丝毫防范意识。
5、评价报告质量差,与现场不符。厂区平面图距离标识不清,在报告中所提整改意见没有全部整改的情况下,出具了基本合格报告。
6、在现场核查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过程中,存在不认真的情况,对专家提出的核查意见整改不彻底,无人专门落实。
7、日常检查不认真,不到位,对改变工房用途、超量储存没有及时发现,使重大隐患长期存在,最终造成严重后果,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8、吸取这次血的教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对所有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检查,严把准入关,加强安全监管,凡是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关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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