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通知》要求,我们与省安监局就有关工作进行了联系、沟通。下面,汇报如下:
一、全省安全生产总体情况。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山东”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目标控制体系,强化区域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健全监管机构,充实执法队伍,连续四年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双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煤矿安全得到了同步加强。省政府连续三年从省财政拨专款奖励一线监察员。各有关部门从不同角度,围绕一个共同目标,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省安监局综合指导协调;省煤炭局强化行业监管;煤矿安监机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完善监察机制,狠抓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不断开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只要按照国家局的工作部署,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努力进取,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安全发展的新路子,逐步把煤矿这一高危行业建设成为一个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行业。
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1月23日下午,省政府在省市县(市、区)组织了158个分会场、2.3万多人收听收看了全国安全生产会议转播。在京开会期间,分管安全生产的王仁元副省长召集参加会议的省安监局、煤炭局和煤矿安监局负责人就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研究部署。1月25日,韩寓群省长听取了省安办的贯彻意见,总的要求是,以本质安全为目标,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深化“双基”建设,推进专项整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近日,省政府将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之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节日期间,张高丽书记、韩寓群省长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各位副省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到基层单位开展安全检查。省安办、煤炭局、煤矿安监局分别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各有关部门厉行职责,分头行动,坚持节日值班,重要环节分兵把守。突出煤矿安全,重点抓了停产检修和节日恢复生产企业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对重点监控矿井由监察分局跟踪督促,省局直接调度。通过各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一结束,我们于1月25日,立即召开了由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特别是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华建敏国务委员的总结讲话和李局长的报告,并将会议文件印发机关各处室和分局;结合实际,座谈分析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全省煤矿安全七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着重从自身找差距,自我加压,自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我们感到,煤矿安全长期稳定可靠的基础还不很牢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任务仍很繁重。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剖析问题,统一了思想认识,面对困难,我们充满信心,决心把会议的各项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促进煤矿安全的长治久安。
三、2006年工作打算。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按照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的要求,认真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从严执法,加强安全许可监管,深化安全评估,抓好安全培训,促进
“双基”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大力开展“煤矿安全巩固提高年”活动,推进全省煤炭工业的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具体是,狠抓“一个巩固”,打好“两个攻坚战”,实现“三个提高”。
一个巩固:即巩固持续稳定的煤矿安全形势。事故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努力遏制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减少零打碎敲事故,控制事故总量;原煤百万吨死亡率稳定在0.3以下,力争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
两个攻坚战:在瓦斯治理上,结合山东煤矿特点,在重点抓好50对重点监控矿井的基础上,深入持久地开展“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示范矿井建设活动,实行省、市、集团公司和煤矿四级隐患监控,落实跟踪监察制度,督促企业抓好隐患整改;进一步加大企业瓦斯联网监控的监察,提高监控的质量和效果,保证可靠运行;大力加强安全监察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绩效。在关闭整顿上,山东煤矿连续7年持续不断地关闭小煤矿,累计关闭近700处。目前,小煤矿已不足180处。下一步重点是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抓好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监察;同时对目前的小煤矿,按要求,积极开展整顿、整合和联合重组,严格执法监察,切实促进安全水平和质量。
三个提高:一是提高“双基”建设水平。通过切实有效的安全监察,在基层面上,促进煤矿企业从集团公司、到矿、区队班组全面落实各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工作层层得到加强。在基础工作上,找准安全监察的切入点,把《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等规定要求,纳入煤矿安全评估,抓好评估升级,一项项评估,一项项监察,项项得以落实;把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作为安全监察的重点内容,制定日常检查和年检实施办法,一条条把关,不符合要求的,暂扣证照,并严厉处罚;同时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规程、主要生产系统和矿井建设“三同时”作为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的主要内容,严格执法监察,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五要素”落实到位。
二是提高安全培训质量。立足于强化职工安全素质,制定“煤矿安全培训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办法”,督促培训机构与企业实现安全培训与人员使用的有效对接,增强安全培训的针对性,促使煤矿职工具备本质安全矿井的素质要求。
三是提高安全执法监察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监察机制。重点实行监察分局负责制、科室分片负责制和主管监察员矿井负责制的三级执法责任体系,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同时落实省局处室下基层监察责任制,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强化执法责任,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为煤矿安全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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