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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7.11"事故抢险救灾情况介绍
2005年7月11日2时33分,新疆阜康神龙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井下87人遇险。新疆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调集事故地区附近的新疆矿山救护基地四个中队及其他4支地方、兵团救护队,共15个小队火速赶赴事故矿井,经过全体指战人员的奋力抢救,共抢救出遇险人员4名,遇难人员83名。使自治区成立以来最大的1起伤亡事故抢救工作顺利完成。
一、事故矿井概况
阜康市神龙煤矿位于阜康市东南24Km。面积约1.7195Km2,矿区内主要开采2号煤层,煤层结构简单,厚度稳定,
煤层平均厚度为12米左右,煤层倾角28度左右。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风量为3100m3/min,风压为1100Pa。;属高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44.83%;煤层自燃发火期3-6个月。
矿井采用片盘斜井开拓方式,在井田中央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三个井筒。事发当天井下计有1个综放工作面、3个掘进工作面、2个开拓工作面、2个停工的掘进工作面、3个打钻作业地点。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05年7月11日2时,夜班作业人员87人交接班后进入各自作业地点。2时25分,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接到副井六水平开拓面电话,汇报瓦斯超限,浓度为1.8%。2时33分,调度员听到一声巨响,紧接着发现副井冒出浓烟,同时发现风井防爆盖被掀起。调度员立即向矿领导汇报井下发生事故,矿领导赶到后与井下各作业地点通电话,均无法接通,证明井下通讯系统已经中断,证实井下发生了爆炸事故。
三、事故抢救经过
7月11日凌晨2时33分阜康市神龙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该矿立即召请昌吉州矿山救护队(基地一中队),凌晨4时15分一中队首先到达事故矿井,经了解,该矿事故发生后井下共有矿工87人,当时风井防爆门已被冲击波冲开,主要通风机已停止运转,主扇防爆盖及相关设施受损,主井、风井进风,副井出风;副井口气体:CH4
2%,CO2 0.6%,CO
0.06%。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于4时20分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了《新疆煤矿重大事故处理预案》,新疆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命令新疆矿山救护基地等8支矿山救护队共15个战斗小队火速赶赴事故矿井。5时18分新疆矿山救护基地直属中队到达事故矿井,根据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成立了前线救灾指挥部。
前线指挥部全面负责井下抢救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协调指挥各救护队具体行动。
由于事故发生后,矿方组织混乱,井下作业人员分布位置不清,副井井深518m,且气体、烟雾较大。故指挥部决定由救护基地直属中队组织一个侦察小队先沿主井(进风)进入搜寻遇险、遇难人员。5:40点地面工作人员发现副井井筒内有灯光。待机小队立即从副井进入营救遇险人员,行至W2104运输巷口附近时发现井筒内有5名遇险人员,1-4号(注:人员编号按发现时间顺序编排)遇险人员全部头朝上趴在巷道中。待机队立即将5名遇险人员运送到井口进行急救,其中2人生还,3人经急救无效遇难(2、3、号人员生还)。
直属中队侦察小队5:35分从主井进入,主井内无行人设施,行走较缓慢。行至6号煤仓时,发现井筒内有冒落物,冒落物东侧有一个约1.5m2的空洞,侦察小队清理冒落区后继续向下侦察至6号煤仓下部约30m处有两个放煤槽斜倒在井筒西翼运输巷道上,主井内属新鲜风流。7:00时侦察小队接指挥部通知,由于副井已经发现遇险人员,为防止其他遇险人员继续受到井下毒气的毒害,要立即恢复矿井主要通风机,使主、副井进风,风井出风。7:30分侦察小队返回。
在修复主扇防爆盖和相关设施后,7:40分风井主扇开始工作。指挥部决定启动风机三十分钟后由基地直属中队和一中队组织两个侦察小队对主、副井同时进行侦察。8:05分有两名遇险人员(6、7号人员)被救护队员从已变成进风的副井发现并升井。8:10分基地直属中队和一中队沿主、副井同时进入侦察。
直属中队到达主井井底9号煤仓时发现煤仓已被炸垮,行至提升绞车和水仓附近发现14名遇难者。侦察小队沿副井进入W2107开拓头侦察,进入开拓头7m处有风筒被高温烧过的痕迹。在会车场发现22号遇难者;进入开拓头发现23-28号遇难者。掘进头有两个煤电钻,CH410%以上。侦察小队沿副井继续侦察,在副井进入W2107上顺槽内5m处发现29号遇难者。由于工作时间较长,身体疲惫,14时直属中队升井。
一中队从副井进入侦察,发现W2104运输巷的溜子皮带已被冲入副井向上20m。在E2106开拓头入口处发现30-33号遇难人员,这4名遇难者附近,井筒踏步毁坏,电缆悬空;进入E2106开拓头会车场发现34-37号遇难人员,此处气体情况:CH4
4%;CO2 0.5%;CO 0.028%。指挥部命令该小队进入W2104运输巷侦察,一中队进入W2104运输巷第2上山眼处,测得气体情况:CH4 7%;CO2
1.6%;CO 0.006%,一中队退出灾区升井。
通过初步侦察,发现这次爆炸产生的破坏力较大,主、副井之间;副井与西翼各水平之间所有通风设施均遭到严重破坏,井下通风系统紊乱;局部地区有害气体严重超限。此时风井井口气体含量一直稳定在CH4
0.4%;CO2 0.2%;CO
0.0024%左右,指挥部判断井下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不大,为了尽快恢复事故矿井通风系统,排放巷道中集聚的瓦斯,以最快的速度搜寻遇险、遇难人员。15:12分指挥部决定在副井附近A、B、C、D、E、F、G处建造7道临时密闭。使大量新鲜风流进入W2106综放工作面和W2107上顺槽运输巷。使矿井主要通风系统得到了初步恢复。
11日17:10分基地直属中队和一中队分别进入W2106综放工作面和W2104运输巷进行侦察。
直属中队进入W2106综采腰巷,80m处发现风筒有被火烧痕迹,超前支护外有3台自救器,均未打开,进入140m端尾支护,所有超前支护东面均有不同程度的结焦痕迹。端尾支护内有7名(38-44号)遇难人员,人员烧灼较严重,遇难者附近气体情况:CH4
7%;CO2 2%;CO
0.002%。此处端头冒落,无法通行。侦察小队决定退出后沿W2106下顺槽继续进行侦察。在通往综采工作面的西翼溜子下山皮带机头处发现第45号遇难人员,进入W2106下顺槽,在30-70m处,发现46、47、48号遇难人员,
130m处综采下顺槽的超前支护向西倾倒。进入综放工作面28m处发现7名(49-55号)遇难人员,综采工作面最上端5部架子支柱北面有结焦现象,返回时发现51与52号遇难者身下还有一名遇难者56号,侦察小队返回到风门处下行时发现溜眼处的57号遇难人员,面朝下趴在溜眼南侧。因侦察小队工作时间较长,指挥部派增援小队进入继续侦察,增援小队进入W2107上顺槽侦察,行至西翼集中运输下山口时发现巷口冒落,冒落物前是58、59号遇难人员,人员附近气体情况:CH4
7%;CO2 3%;CO 0.0006%。
一中队进入W2104运输巷,行至W2104运输巷4号上山眼附近时发现3名(60-62)遇难者;行至W2104运输巷与西翼集中运输下山交叉口附近发现6名(63-68号)遇难人员;行至西翼集中运输下山4-10米处发现69、70号遇难者。遇难人员附近气体情况:CH4
5%;CO2 4%;CO 0.0018%。
侦察结束后,前线指挥部根据事故抢救指挥部的命令,命令救护基地三个中队和乌苏四棵树、兵团阜康大黄山两支地方救护队分批入井,将8-59号遇难人员于12日凌晨4时搬运升井。
12日上午10时,在矿井主要风路已经构成的基础上,指挥部研究决定在H、K、L关键风路点再设3道临时密闭、风门,对各水平的风路进行调整。同时,考虑已经对综采工作面进行过侦察,命令新矿集团救护队在W2106综放工作面回风J点建造一道调节风门,增大该区域的回风阻力,使大量的新鲜风流经W2107上顺槽至西翼集中运输下山进入W2104运输巷。为进一步搜救和搬运遇险、遇难人员创造条件。
13:45分,一中队两个小队沿W2104运输巷和W2107上顺槽分别进行侦察,一小队行至W2104运输巷4号眼以东35m处发现1台防爆开关向东倒,此处发现71号遇难者,
100m时发现6名(72-77号)遇难者。西翼集中运输巷是上行风流,气体情况:CH4 1.8%;CO2 0.4%;CO无。
二小队沿W2107上顺槽进入到西翼集中运输下山口时,有两副支架向东倒,从西翼集中运输下山上行约30m处,进入1号掘进头,发现78、79、80号遇难者,气体情况:CH4
2.2%;CO2 0.6%;CO无。掘进头工作面有16个钻孔,但均未装药。
16:38分在搬运W2104运输巷遇难人员的同时,直属中队继续对W2104运输巷掘进头进行侦察,进入4号眼过总回风巷向上行至10m处发现81、82、83号遇难人员。
为继续搜索剩余4名矿工,指挥部又组织直属中队两个小队于21:54分从副井进入,对主井,副井所有可能发现遇难人员的地点进行认真搜寻,一小队在W2106综采工作面上端头处发现被掩藏的84号遇难者,二小队在9水平配风巷与溜子道交叉口临时挡风墙上部6m处发现85号遇难者,两个侦察小队继续对其余可能发现遇难人员的地点进行搜寻,没有发现剩余的两名遇难人员。侦察小队于13日凌晨1时55分将遇难人员搬运升井。
至此,在这次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救援队伍已将事故矿井中遇险、遇难的87名矿工中的85名抢救升井,其中81人遇难,4人生还。
7月13日指挥部决定在继续搜救遇难人员的同时由吐鲁番救护队(二中队)对主、副井及各区域密闭墙、全面进行检查加固。同时,由一中队、三中队和新矿集团救护队在井下R、Q、M、N、O、P处建造了6道密闭。使矿井西翼通风系统得到恢复,通风稳定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下一步事故勘察工作创造条件。
因井下掘进工作面气体含量均已超标,7月14日在继续搜索剩余2名遇难人员的同时,指挥部派哈密救护队进入W2104运输巷100米处架设1台局扇,排放W2104运输巷4号上山眼掘进头的瓦斯。一中队进入W2107上顺槽巷口安装1台局扇,排放西翼集中运输下山掘进头的瓦斯。
截止14日18时,八只救援队伍共入井34队/次;246人/次;建造各种临时密闭17道,架局扇2台;接风筒1100m。
鉴于事故处理工作量已不大,20点指挥部决定救护基地三中队、四中队、兵团大黄山煤矿、哈密煤业集团公司、乌苏四棵树煤矿、新矿集团救护队返回各单位。
7月15日,11:22分11名事故调查专家、10名救护队员,对事故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勘察。12:31分事故勘察小组在W2104运输巷4号上山眼掘进头向上15m处1个防爆开关下发现86号遇难矿工,该矿工被浮煤和防爆开关掩埋,尸体已经产生异味。事故调查组对井下所有巷道和工作面进行了详细勘察,于19:40分升井。
7月16日10:35分,指挥部根据矿方提供的可能发现剩余1名遇难人员的位置,组织救护基地一个中队重点进行搜索,但未有结果。16:20分,事故勘察组一行6人在救护队的陪同下又对井下存在疑点的地区进行了复查。21:52分基地救护队又派10名队员和20名矿工入井搜索遇难人员和安装水泵,至17日凌晨5时井下工作人员全部升井,未发现遇难人员。
7月17日-25日,指挥部继续组织人员对最后1名遇难人员进行搜救,对矿井气体情况进行监测,为矿方排水和建造密闭、清理巷道等工作进行监护。
7月25日12:30分,最后一名遇难矿工遗体在W2107上顺槽Q号风障内杂物和浮煤下被发现并运出矿井。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1、瓦斯积聚条件分析
⑴、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
该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由于东翼已采完,全部封闭。现矿井主要为西翼W2104运输巷4号上山掘进工作面、w2106综放工作面、西翼集中运输下山两条掘进工作面和两个探钻工作面供风。在矿井整个通风系统中,W2104运输巷即使进风巷又是回风巷。巷道进、回风仅靠两道风门控制,该区域通风系统非常脆弱,W2104运输巷与W2107上顺槽风流不稳定。在救灾工作中,曾出现由于W2104运输巷风量调整过大而造成风流紊乱,使得W2107上顺槽在十分钟内瓦斯迅速上升至5%的情况。
⑵、局部通风方式存在的问题
①该矿井仅西翼集中运输下山中就布置了两个掘进工作面、两个探钻工作面,作业地点过于集中,局部通风管理难度较大。
②西翼集中运输下山4个作业面采用大串联通风,而且W2106上顺槽西探钻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距巷口只有1.5m,使用的是循环风(循环风也是掘进头的乏风),极易造成瓦斯积聚。
③7月10日中班,由于W2104运输巷上山掘进工作面接电,将位于W2106上顺槽西探钻工作面和W2105上顺槽探钻工作面的钻机和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切断。恢复送电后,W2106上顺槽探钻工作面无人作业,也没有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气体情况,至事故发生时,其局部通风机一直处于停风状态,瓦斯产生聚积,经现场勘查发现,W2106上顺槽探钻工作面探巷内风筒基本完整,证明风筒无风。
2、爆源位置分析
根据各工作面及巷道破坏情况来判断:
⑴、W2104运输巷、w2107上顺槽内各种设备、支架及人员大部分是向东倒,判断:冲击波是由西翼集中运输下山自西向东冲击的。
⑵、主井井筒内及煤仓受来自东翼的冲击受到破坏,主井与副井之间的密闭墙向西倒塌,煤仓是被来自主井筒自上而下的冲击力破坏。
⑶、 E2106、E2107两个开拓工作面受冲击损坏严重,从设备倒向情况可判断,冲击波是由西向东(由外向里)冲击。
⑷、
W2106综放工作面上、下顺槽内设备、风门均由东向西倾倒,工作面上端头5副支架北侧及上顺槽距工作面30范围支护东侧有结焦,冲击波由外向里特征比较明显。
⑸、西翼集中运输下山W2106上顺槽探钻工作面局扇防爆开关被冲入对面巷道20m处,一管线由西向东有明显位移,密闭墙向东倾倒,其东侧的第二道密闭墙上留下砖块的碰撞痕迹。由此可以看出冲击波是向正前方向冲击。
(6)、W2106上顺槽探钻工作面临时密闭以里50m巷道顶、帮的双抗网有明显的烧灼熔融现象;密闭以外的巷道顶、帮的双抗网没有烧灼现象。
⑺、W2106上顺槽探钻工作面巷道内钻机开关接线腔有明显的燃烧、烧灼痕迹。
综合以上特点,我们认为爆源位置在西翼集中运输下山W2106上顺槽探钻工作面内,由于W2106上顺槽探钻巷局部通风机停风导致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钻机开关电源线绿相线对地绝缘下降,产生火花,因钻机开关接线腔失爆导致瓦斯爆炸,且综采上顺槽超前支护处有煤尘参与爆炸。
经验体会
1、此次事故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的政府的高度重视,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亲临救灾现场指导抢险工作。确保了事故处理的顺利进行和有力地维护了新疆的社会稳定;
2、阜康神龙煤矿7.1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是自新疆煤炭行业自建矿以来发生的最大一起矿难事故,参加抢险的队伍多,人员多,任务重。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王晋中副主任、田得雨处长等几位专家一直守候在救灾第一线,研究制定救灾方案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对我们顺利完成这次抢险任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3、各支矿山救护队伍在国家矿山救护指挥中心、新疆煤炭安全监察局、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新疆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下,发扬了我们新疆救护队伍适应煤炭行业发展,能打大仗,敢打硬仗,善打胜仗的优良作风;
4、此次事故既是对我们新疆救护队伍的一次考验,更是对我们救灾水平的一次检验。随着近年国家对小煤窑关井压产力度的加大,现有煤矿生产能力和矿井深度都在不断加大,井下作业环境更加复杂、恶劣。这对我们矿山救护指战员的业务水平和身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的日常管理、训练模式和方法必须紧跟煤炭行业发展的步伐,自加压力,从难、从严开展各种训练,切实做到"练兵千日、用兵一时",以确保我们在今后的抢险救灾中安全、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前线指挥部根据事故发生后的矿井现状,共建造17道临时密闭、风门,及时调整井下风流方向,确定工作重点,加快了事故处理进度,为抢救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条件。
6、根据《新疆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我们应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联合作战演习,提高各队对区内重特大事故的反应能力,同时我们也在抓紧制订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保障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快速、有效的进行;
7、多支队伍联合作战时,在记录好各队工作任务、任务完成等情况的同时,应由专人随时对救灾工作进行汇总、分析,使零散的资料和信息完整、及时地提供给抢险指挥部,避免出现重复作业等现象。
8、对新闻媒体的采访,要制定相应规定,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救护队发表关于事故处理和事故原因等敏感问题的回答,尊重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权,同时坚持我们的沉默权。事故处理进度等事宜由抢救指挥部统一回答;
9、由于伤亡人数较多,事故初期,为抢救人员,对井下重点地区侦察较多,没有做到有巷必探;侦察工作不够仔细,造成遇难人员搬运后,重复侦察事故现场的情况,侦察工作的分工不合理;
10、救灾装备配备不全,影响了我们的救灾能力,特别是个别地方救护队,由于没有专用救灾车辆,临时雇车前往事故矿井,同时因新疆地域辽阔,最后一个到达事故矿井救护队已经接近10个小时。各队仪器、装备参差不齐,在安排工作时,指挥部都尽量把仪器型号相同的队伍安排在一起,以便管理和处理突发事件。
这起事故是自治区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矿难事故,也是新疆矿山救援队伍40多年来经历的最大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是对新疆矿山救援队伍救灾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之所以能较为圆满的处理这次事故,完全取决于近两年国家、自治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以及对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大力投入,参加本次事故救援的队伍大部分使用国家局装备的救援车辆及正压氧气呼吸器,目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等仍在对全国矿山救援队伍不断投入,我们坚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矿山事故也会得到迅速有效的救援。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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