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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了,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后的又一安全大法,它不仅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还明确了“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做出的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在40年从事的技术开发实践中,尤其在非煤矿山开采及矿山安全技术研究方面形成了具有我院特色的、国内领先的、国际先进的成套矿山安全开采技术。为了满足矿山安全生产及矿山降本增效的需要,近10年来,我院一直致力于非煤矿山安全开采及安全评价等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先后承担了与非煤矿山安全有关的科学研究。如矿山地压管理与控制技术研究;矿山地质灾害预测与控制技术研究;矿山安全开采综合技术研究;露天矿边坡稳定性研究;矿山排土场安全评价与灾害控制、治理;矿山尾矿库工程安全评价与理论研究;矿山废弃空间处理与处置矿山废弃物的研究;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技术研究等。2003年2月,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获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非煤矿山专项安全评价资质”,2003年11月,增加“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资质”,从而使我院进入正常的“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工作。现就马鞍山矿山研究院从事安全评价中构建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方面进行总结。
一.构建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确保安全评价工作的有序进行
我院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2]45号)精神,于2002年10月成立了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该中心由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市场调研部、安全评价部、产品审查部组成,聘任了“中心”正副主任、技术负责人、注册安全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明确了“中心”的工作场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北路9号)和工作条件(办公室、实验室等);建立了《质量手册》和与安全评价相关的管理文件。从事安全评价工作的专职和兼职国家级注册安全评价人员达到35人(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4人、注册安全评价员31人)。同时还聘请了一批院内和院外技术专家承担安全评价工作。
我院构建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主要依赖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安全评价导则或通则、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安全规范,形成我院安全评价《质量手册》,其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质量手册》是我院构建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的核心,它阐述了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描述了过程控制体系,是本中心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导中心建立并实施过程控制体系的纲领和行动准则。中心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实施“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质量方针,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及其支持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中心安全评价产品的开发和服务等质量管理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保证持续向顾客提供符合ISO9001:2000国际质量保证标准及履约要求的安全评价产品和服务,使顾客满意,并不断超越顾客的期望。
《质量手册》之作业指导书包括“安全评价过程作业指导书”和“实验室实验作业指导书”两大部分,明确了各部门和各岗位职责、人员培训管理程序、技术培训计划、质量事故报告分析处理程序、质量文件管理程序、质量申述与处理程序和安全评价工作。我们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不仅可以提高安全评价产品的质量,而且还可以帮助安全评价人员开发新的安全评价方法,使安全评价工作得到更大的发展。
《质量手册》之控制程序文件包括“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管理评审控制程序”、“人力资源控制程序”、“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数据分析控制程序”、“改进控制程序”,我们依照上述控制程序文件,并贯穿安全评价的整个过程,对保证安全评价产品的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质量手册》之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评价中心管理办法”、“实验室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主要有业务管理、合同管理、经费管理、实验数据管理、文件资料管理和安全评价产品管理等,形成了一整套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对确保安全评价产品质量有了根本的保证。
二.落实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确保安全评价产品的质量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等〕和我院安全评价中心构建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开展了一序列的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工作,使我们的安全评价产品质量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提高,也受到委托单位的好评。我们落实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的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过程:
1)评价委托。接受企业委托,根据评价的内容签定合同,并对安全评价合同进行评审。
2)组织策划。根据承担安全评价的内容,召开评价工作会议,明确项目经理,组织落实安全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制定安全评价工作计划。
3)收集资料与资料分析。根据安全评价的内容,收集与被评价对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基础资料,选用适合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并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分析。
4)类比工程调研。评价对象现场调查,掌握工程状况、工艺流程中的危险部位、岗位人员状况、主要工艺过程和技术参数、事故记录、检测记录、安全设施运行状况、防火防爆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以上调研项目根据评价的内容选择。
5)编制安全评价大纲。根据安全评价项目的规模和危险性的程度,对于大中型非煤矿山或生产、贮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建设项目,需要编制安全评价大纲,并依据审定的评价大纲编制报告。大纲包括评价的主要依据;建设项目概况;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评价方法、评价范围、评价单元的确定;安全对策措施;报告书的结构和评价工作进度安排等。评价大纲内部审查定稿后报有关部门审查。
6)编写安全评价报告。将安全评价大纲中初步分析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系统分析,确定危险有害因素的等级。同时根据不同的工艺流程和工作场所,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结论、建议。
7)安全评价报告内部审查。对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内部审查,一般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三级审查,由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发报有关部门。
8)专家评审。根据安全评价项目的规模,对于大中型非煤矿山或生产、贮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组织进行专家技术评审,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最后定稿。
9)交付产品及归档。将定稿后的安全评价产品交付委托企业,由委托企业再报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填写归档目录表,办理资料档案归档手续。
三.加强安全评价人员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安全评价队伍水平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注册安全评价员资格,也是安全评价机构提高安全评价队伍的技术水平,确保安全评价产品质量的根本保证。因此,我院积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教育与培训:
1)注册安全工程师认定与考核
2003年,我院共有28人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认定和考核工作,最终有4人(即王运敏、郭金峰、章林、陈宜华)通过认定和考核,取得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资格。
2)安全评价资格教育与培训
为了更好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工作,2002年和2004年,我院先后两次选派了非煤矿山专业技术人员26人参加国家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研究中心在乌鲁木齐(综合类)和九江(矿山类)举办的安全评价人员学习班、分别选派危险化学品类专业技术人员7人参加了九江(危险化学品类)和青岛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人员技术培训,并获得了相应的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3)《质量手册》学习
针对非煤矿山开采工艺的特点,组织安全评价人员学习《质量手册》的相关内容,理解安全评价的质量方针--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和质量目标--安全评价产品的通过专家评审率100%,质量和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安全评价程序等。使安全评价人员能够真正依据《质量手册》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4)参加安全评价教育活动
我院安全评价中心从2003年开始,积极参加安全评价教育活动,先后应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芜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宣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枞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安徽省南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邀请,选派多人(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参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价人员培训班讲课或矿山企业厂矿长(经理)安全资格培训班授课,为当地的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5)建立安全评价人员的考核制度
我院构建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评价人员项目和年度考核制度。中心对所有安全评价人员建立“安全评价人员技术档案”,明确本人承担的安全评价项目名称、评价阶段、起止时间、本人任职和作用、专家评审意见等内容,最后由评价中心进行考评,对考核结果作为今后晋升技术职称、承担安全评价项目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四.开发或改进安全评价方法,保证安全评价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矿山开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对于不同非煤矿山的开采类型(露天矿、地下矿),系统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也不尽相同,其评价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由于我国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工作起步较晚,对于完全适用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经验和评价方法,只有通过从事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工作者的不断研究、开发,到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方法或体系。
针对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工作的复杂性,我院积极组织安全评价人员开发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方法,根据多年从事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研究工作的实践和总结,先后开发了适合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方法4种,改进了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方法6种,这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方法保证了安全评价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如:
1)安全检查表法(SCL)。该方法是将一系列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系统的状态,定性地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价。在安全验收评价和现状安全评价中较常用,是非煤矿山在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常用的方法,是一种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安全分析评价方法。
2)矿山安全预先危险性分析(PHA)又称初步危险分析,主要用于项目在开发初期阶段分析有关危险因素失控时可能出现的危险性类别、条件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作宏观的概略分析,其目的是辨识系统中存在的潜在危险,确定其危险等级。其主要功能:①大体识别与系统有关的主要危险;②鉴别产生危险的原因;③估计事故出现对系统产生的影响;④判定已识别的危险性等级,并提出消除或控制危险性的措施。该方法适用矿山开采中涉及到的所有评价单元安全评价,是一种定量分析评价方法。
3)因果分析法(鱼刺图分析)是安全系统工程的重要分析方法之一。它把系统中产生事故的原因及造成的结果所构成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采用简明文字和线条加以全面表示。因其形状像鱼骨或鱼刺,故称为鱼刺图法。一般情况下,可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管理、设计者、操作者等)和物质条件构成的不安全状态(设备缺陷、环境不良、自然因素等)两大因素从大到小,从粗到细,由表及里,深入分析。该方法适用露天矿山的边坡、尾矿库、排土场、运输、采场爆破和地下矿山凿岩、爆破、出矿、提升运输等评价单元的安全评价,是一种定性分析评价方法。
4)工程类比法(PET)。已知两个类似的不同对象之间的互相联系规律,用其中一个对象的发展规模来预测另一个对象的发展,经调查研究、资料收集、现场测试、分析比较,运用类推原理来预测评价对象的劳动安全状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在安全评价的四种类型中常被应用,是一种定性安全分析评价方法。
5)专家评议法。一种吸收各专业的技术专家参加,根据系统的过去、现在和发展趋势三种时态进行积极的创造思维活动,对系统的未来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在安全评价的四种类型中常被应用。是一种定性安全分析评价方法
6)事故树分析法(FTA)。对系统的危险性进行识别,具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功能,是安全分析评价和事故预测的一种先进科学方法,在安全评价的四种类型中常被应用,是一种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安全分析评价方法。
7)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将作业条件的危险性作因变量(D),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E)及危险程度(C)为自变量,建立它们之间的函数关系式,采取对评价对象“打分”的办法,计算系统作业的危险性分值,从而用定量的方法确定作业场所的危险等级。该方法常用于非煤矿山人员经常出入的采场、爆破和炸药库等系统的安全评价,是一种定量安全分析评价方法。
8)工程岩体稳定性分析法。采用安全评价软件作为手段和工具,用定性描述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判断系统的危险程度。适用于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各个阶段,包括非煤矿山的边坡、排土场、尾砂库、采空区等系统的安全评价,是一种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安全分析评价方法。
9)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法。我国引进和学习外国安全系统工程和安全管理方法后在企业应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对设备集中的企业开展安全性评价,不仅可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程度,而且还可以有效地控制伤亡事故和职业病。非煤矿山的选矿厂、炸药厂、矿山充填站和机修加工车间的情况与机械工厂类似,存在设备多、作业分散的特点,可以采用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一种定量分析评价方法。
10)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方法(FEMA)。该方法是安全系统工程用于识别危险的分析方法之一,在设计阶段对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归纳、定性地分析,找出可能产生的故障及其类型,判明故障严重程度,为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安全评价提供依据。该方法适用于机械设备较多或工艺过程较复杂的系统进行安全评价,是一种定性安全评价方法。
五.几点体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2]45号)精神,强调安全评价机构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资质和安全评价人员必须获得从业资格的要求,对未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的中介机构不得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规定,是提高安全评价质量、保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的根本保证,也符合安全评价工作的内在规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规范和各类安全评价导则或通则,是我院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执行文件,也是构建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的首要条件和检验安全评价产品的有效性、规范性和针对性的标准。
我院构建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是促进安全评价工作健康发展的保证,通过一年多的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实践,安全评价人员不仅充分理解了《质量手册》的核心内容,熟悉了安全评价的程序,而且在评价单元划分、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方法的选择与开发、安全对策措施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形成了我院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特色,得到各方面专家、领导和业主的好评。
同时,我们还体会到,有组织地选派技术人员参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安全评价专业知识培训(综合类或专项类),不但可以提高安全评价人员的从业水平,扩大安全评价人员的专业知识面,而且还可以提高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出的安全评价产品结论更具有针对性和适应性。
此外,参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有利于安全评价人员了解矿山企业的安全状况和对安全开采方面的需求,有利于安全评价人员与矿山企业的沟通,促进矿山企业安全状况
的改善。
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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