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监传真[2004]第9号

关于新疆自治区哈密煤业公司井采公司二井透水事故抢救工作的意见
新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接到哈密煤业集团公司井采公司二井透水事故报告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司室研究,对事故的抢救和善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全力以赴组织事故抢救工作,制定严密抢救方案,为井下被困人员提供生存条件,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抢救被困人员。

  二、要密切监测井下涌水量和瓦斯变化情况,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在抢救过程中事故扩大。

  三、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