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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化建设 全面提升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水平


2004/02/23 09:15  
 

  信息化建设是国家确定的重要基础性建设之一,是国家局确定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六大体系建设之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历来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是“一把手”工程。近几年,我局通过不断培养技术力量、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等措施,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经验和成绩,继2001年率先实行网上办公和2002年应用视频会议系统后,2003年在对现有系统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实施了煤矿安全监察信息数据库系统建设等工程,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一些体会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创新,坚持近期建设与长远规划相结合

  首先,省局党组近年来一直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大事来抓。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多、协调指挥任务重,没有强有力的领导难以顺利高效组织和实施。省局党组将推进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化做为2003年的“四项机制”创新之一,在2003年初局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监察信息网络化是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时效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二,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信息化领导工作。由局领导、各处室、各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公茂泉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安监一处和信息计算中心人员组成,负责局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工作。局领导定期召集成员研究信息化工作,每次会议均形成会议纪要。

  第三,不断调整信息化建设规划,用于指导近期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局下发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多次专题研究,及时调整我局原编制的《煤矿安全监察综合信息系统方案》,形成上下一致,互相兼容的规划体系,调整后的规划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信息网络系统由三级改为四级:国家局级、省局级、办事处、矿级,并预留到省政府(省安监局)和地市级政府的接口。

  第四,在近期建设方面,通过多方调研,集体决策,逐期分步骤实施每一项信息化工程,注重体现与长远规划的统一性和当代技术的先进性。许多工程的实施局领导亲自参与。如,我局公茂泉局长亲自组织、审查、参与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系统视频会议工程、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和煤矿安全监察数据库系统研制和应用等,项目建设取得很大进展。

  目前,我局的信息化系统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网络为平台,按照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逐步形成了多业务、多应用、多层次的综合应用格局,能够满足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基本需求。

  二、加大投入,更新设施,提高信息化系统装备水平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我局离退休人员多、负担重、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挤出专项资金用于网络建设。自2000年以来,我局用于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已达400万元,仅去年一年,我局用于信息化建设的直接投入就达近百万元。主要实施的工程有:研制煤矿安全监察信息数据库系统并应用;在视频会议主系统已完成的基础上进行拓展改造,增加了局调度视频终端,对办事处视频会议室进行改造等,视频会议成功实施为国家局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无纸化办公自动化系统延伸到办事处,与省局通过光纤达到同平台网上办公,节省了办公费用,信息共享程度和办公效率大大提高;内部办公网络进一步优化,购买了新型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机关局域网内每个房间完成了双网线或四网线改造,到桌面已全面达到100M速率,在人手一台微机的基础上,更新部分微机,每台微机都安装了隔离卡,实现了机关和办事处每台机器一机上两网的问题;投入部分资金对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等等。

  三、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服务。信息网络的建设最终目的是保证系统良好的运行。我局在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内网网站、政府网站和煤矿安全监察数据库系统陆续建成后,为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应有作用,先后建立了《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机房岗位管理责任制》、《机房管理制度和计算机保密制度》等制度;为了保证办事处的通信、计算机网络和视频系统正常运行,组织制定了《办事处综合业务网暂行管理规定》、《办事处通信机房管理规定》和《视频会议系统暂行管理规定》。

  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数据库、网络信息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和日常维护工作都由专业技术人负责,出现问题及时记录和处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是建立了信息报送、审查、存档制度。为了保证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政府网站(www.sdcoal.gov.cn)信息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机关各处室和各办事处均确定了兼职的信息员,对这些兼职信息员要求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采集信息,负责在内网网站上发布本处室栏目的信息。经局办公室筛选后,交由网络管理人员定期更新政府网站的信息,做到每天一更新。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国家局、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

  四是建立了全省煤矿安全宣教网络。立足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政府网站,及时公布有关电子政务的内容和局长信箱、举报电话,方便基层与安全监察部门的联系。例如,今年初我局经省政府同意表彰了全省煤矿安全程度评价A级矿井共46对,在网站和报纸上同日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重点矿区、各地县煤炭管理部门聘用兼职网站记者,随时将各地、各矿区的煤矿生产安全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及时传送到省局,经审查后,在网上及时发布,网站的影响力也逐步提高,很多国外机构和人员都曾来电咨询和交流。

  五是充分运用系统资源对辖区煤矿安全状况进行分析,为监察决策提供依据。2003年全省390对矿井的基本数据已经全部录入数据库,做到了资源共享,实现了对数据、图纸、资料等进行查询、下载、分析,有效提高了安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目前我们可以利用重大隐患数据库系统,自动查询得出隐患类别和隐患的树状图,可以很直观的分析处辖区内的隐患的情况,找出防治的重点,及时采取排查治理措施,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工作。

  四、突出重点,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应用能力

  2003年,我局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是研制并应用安全监察综合信息数据库工作,系统涵盖了安全监察工作的大部分业务。为此,局专门成立了各项目应用组,由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事项研究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化系统的软件开发、信息录入以及系统的实际运用工作。各项目应用组由各处室和各办事处具体业务人员组成,职责明确,按分工分别完成煤矿基本情况信息、煤矿安全隐患、煤矿安全培训、执法监察、技术装备、矿山救护、煤矿承包工程施工单位管理、安标产品生产企业、中介机构、事故档案和政策法规等20多个项目信息录入和实时更新工作。

  系统原型完成后,对处室及办事处进行演示交流,特别是于5月份组织了四个办事处的12名业务人员进行了20余次的技术探讨和业务调查,对原型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基本开发完成了煤矿安全监察信息数据库系统。同时,在系统的实施过程中,还组织开展了一些基础性工作。网上办公升级后,我们分三期对机关和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从各办事处各抽调2名同志,在省局集中进行了近一个月的办公流程的定义、网络和视频会议的操作培训,保证了办公自动化系统顺利延伸到各办事处并正常使用,对各项目应用组的业务人员、各信息采集单位的信息采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各单位数据录入完成后,组织人员集中进行了数据审查和汇总工作。目前,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系统已进入实际应用阶段。

  煤矿安全监察信息数据库的建成具有重要意义,系统覆盖了国家局所要求的“煤矿安全技术装备、重大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安全教育培训、矿山救护和执法监察” 六大计算机信息数据库,系统设计先进,具有良好的通用性,实现了省局、办事处和相关单位的资源共享,能够对数据、图纸、资料等进行快速查询、下载、分析,为监察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深化发展,完善体系,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化水平

  目前,山东煤矿安全监察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工作是靠人工输入方式建立形成的,所反映的是一个时间段内的煤矿静态信息,还不能实时显现煤矿现场的实际状况,要使信息系统充分体现其先进效能,系统必须与煤矿企业实现网络连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煤矿事故隐患、现场状况等的实时跟踪。针对这一现实,局领导对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公茂泉局长在今年的全省煤矿安全监察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推进“科技兴安战略”,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建设“安全科技示范矿”。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建立实时监控的信息网络体系。争取用二年的时间,在已建成的省局与办事处语音、数据、视频三网合一传输的基础上,全省所有煤矿要与已建成的山东煤矿安全监察信息系统的一、二级网络实现联网,构建三级数据网络。省局与办事处要实现宽带光纤连接,要进一步加强技术研究,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和数据应用平台,为建设“平安山东”做贡献。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年内首先实现济宁地区煤矿的监测监控系统与济宁办事处的网络平台联接。目前,济宁办事处辖区共有34对矿井,23对矿井装备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矿内网络,11对矿井采用瓦斯断电报警装置进行瓦斯的监测,初步安排,我们首先将23对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集成到济宁办事处的监测监控平台上,其次督促和引导另外11对矿井进行监测监控系统的改造升级,完成与济宁办事处的监测监控平台的联接,同时,及时开展对煤矿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在济宁办事处的监测监控平台实现实时查询辖区内各矿井的瓦斯、风量等实时数据,随时发现危险源,对隐患进行排查、跟踪、监管,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政府和监察部门,系统的建立和有效运行需要多方配合和支持,尤其是煤炭企业,既是整个信息系统的数据提供者,也是最终的受益者,因此他必须建立有相应的技术装备和应用支持,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条件。在这方面,建议国家局制定相应的政策,一是向各省局和办事处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二是要建立一定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安全信息化系统建设上增加投入,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全面促进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化的建设。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是我们在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几点作法和体会,很不成熟,与上级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学习兄弟省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为提高煤矿安全工作科学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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